被告目前以15萬元保釋在外。
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婦産科醫療集團(Singapore O&G)首席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席。他也是好幾家公司的董事,其中一家是在香港注冊的Paromay有限公司。公司由被告和他的妻子成立,作爲兩人的私人投資用途。
盡管收購項目至今看來對集團是一項不錯的交易,而且被告已歸還集團125萬元,但這不改變被告欺騙的罪行。
根據控方的說法,2015年7月初,被告經他人介紹認識皮膚專科醫生林頂意,接著將林頂意介紹給新加坡婦産科醫療集團的總裁和財務總監,商討收購林頂意醫美事業的可能性。
被告事後將150萬元存進Paromay的瑞士寶盛(Julius Baer)銀行戶頭,並騙銀行說這些錢都是醫生給他的“虛擬股票”(shadow equity)收益,以掩蔽這筆款項實際上是有利益沖突獲利的事實。
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張明德(64歲)面對兩項欺騙的控狀,他早前否認有罪,案經審訊後,法官于2月22日判他罪成。
法官林芬蓉下判時說,被告首次跟林頂意見面時已盤算牟利150萬元,他身爲新加坡婦産科醫療集團的董事,卻把個人利益放在集團利益之上,對集團造成傷害。
隱瞞自己是另一家貿易公司的董事,新加坡婦産科醫療集團前董事騙集團出資2650萬元收購皮膚專科醫生的醫美事業,從中牟取150萬元“介紹費”。他把資金存進貿易公司銀行賬戶時,更騙銀行說款項是醫生分發的“虛擬股票”獎金。
集團董事部于2015年11月4日開會,被告騙集團出資2650萬元收購皮膚專科醫生林頂意的醫美事業。他當時沒有公開自己是貿易公司Paromay有限公司董事的身份。
收購完成後,被告以Paromay Limited名義,開出150萬元的發票給林頂意;林頂意接著開出150萬元的支票給被告,作爲“介紹”和“咨詢”費用。
控方認爲,倘若被告坦露自己的身份,董事會不會在沒有任何疑問或條件的情況下同意收購項目;被告深知一旦身份敗露,收購項目或許無法通過,進而影響他收到150萬元的可能性。被告甚至告訴秘書,絕對不要跟醫療集團的任何人提起Paromay。
案件星期三(5月17日)在國家法院過堂,被告被判坐牢四年,他不滿裁決與刑罰,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