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高庭判詞,李光勝在美國求學時患上循環性心理障礙,曾在2017年出現自殺傾向,以及被診斷患有嚴重抑郁症。在他墜樓前約三個月,精神科醫生對他的評估是情緒穩定並且無自殺念頭。
對于新加坡辯論協會一名成員被指涉及性不當行爲後墜樓自盡,高庭裁定,協會沒給涉事者機會辯解就發聲明禁止他參加一切活動,“未審先判”對他不公平。高庭谕令協會撤銷有關禁令,並建議協會向死者的家人道歉。
死者李光勝,英文名爲“Lucas Li”,在本地辯論圈頗有名聲,曾代表新加坡參加國際辯論比賽。他是政府獎學金得主,畢業自美國布朗大學和英國劍橋大學,學成歸來後在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工作。
李斯傑在兒子出事後入禀高庭起訴協會,要求裁定協會須爲其不當行爲負責和做出賠償,具體金額由法庭估算。案件去年11月開審,李斯傑當時供證說:“無論(指控)是真是假都不重要,關鍵是他(李光勝)沒有爲自己辯解的機會。”這名父親說,如果協會當初妥當處理此事,他也就不必打這場官司,兒子還會活著。
施奇恩法官指出,本案的關鍵不在于審理李光勝面對的不當行爲指控,而是辯論協會處理此事時是否不公、是否違反與李光勝之間的會員協議,以及是否行事疏忽導致李光勝自殺等。
2018年8月7日,新加坡辯論協會在網上發聲明,稱永久禁止一名“辯論發展小組組長”參加協會的所有活動,原因是協會的獨立審查發現,這名男子涉嫌對其他會員做出性相關不當行爲。協會就此事報警,並通知李光勝的雇主。聲明沒有點名涉事人,但熟悉辯論圈的人不難推測涉事者就是李光勝,此事之後被媒體報道。隔天,李光勝在住家墜樓身亡,死時31歲。
新加坡辯論協會會長羅正耀回答媒體詢問時說:“盡管我們對死者家屬深表同情,但我們基于原則,不會道歉。如法庭所裁定的,協會當時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會員。”
李光勝曾爲協會的辯論發展小組設立一個手機短信聊天群組。根據協會調查,李光勝在群組中與其他會員大談性事,也被指對其中一名17歲男會員做出不當的性行爲,以及要求這名少年發送裸照給他等。
根據高庭星期二(5月23日)發出的判詞,對于死者李光勝的父親、即本案起訴人李斯傑(67歲)要求法庭指示協會登報道歉,高庭法官施奇恩認爲,答辯人如果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這麽做,即非真心想道歉,那就違背了道歉的意義。
訴方也指協會行事疏忽,導致死者患上急性壓力反應症(acute stress reaction)而輕生,因此須做出賠償。對此,法官認爲沒有充分證據支持這一點,因此不谕令協會做出任何金錢賠償。
法官認爲,協會當時爲了保護衆學生會員,迅速且果斷地完成調查和發出禁令,這樣的做法是合理的,畢竟李光勝的群組聊天內容揭露了涉及未成年人的不當行爲。然而,協會在發出禁令和聲明之前,沒有要求李光勝提供他的說法,這違反公平審理的原則,等于是“未審先判”。法官于是裁定,協會發出的禁令不合法,必須撤銷。
辯論協會:雖深表同情 基于原則不道歉
對于法庭的裁決,李斯傑表示欣慰,他也希望辯論協會接受法庭的建議,對于不公正對待兒子一事向他們一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