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駕駛的紅色馬賽地在左轉時失控撞上分界堤,引發連環車禍,導致駕駛白色汽車的黃文順傷重不治,另有五人受傷。(檔案照片)
被告黃恩佑(35歲)面對五項抵觸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酒後駕車且超速駕駛,導致連環車禍發生,造成傷亡。他星期二在庭上承認其中兩項,余項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死者車上的兩名乘客、電單車騎士、黑色車子的駕駛員,以及德士司機都在這起事故中受傷。其中,電單車騎士的傷勢最爲嚴重,遭受腦損傷和骨折等傷害,共住院66天,拿住院假和病假至隔年4月27日。
被告當時在行駛在淡濱尼1道,到了交界處准備左轉進入淡濱尼10道,朝巴特禮東路的方向行駛。不料車子突然失控,沖過分界堤撞上正在反向車道等候紅綠燈的車輛。
這起致命連環車禍發生在2021年12月23日晚上約11時10分,地點是淡濱尼1道往巴西立12通道、與淡濱尼10道的交界處。車禍涉及四輛汽車、一輛德士及一輛電單車。
案件展期至7月7日下判。(人名譯音)
死者在事故發生後傷重昏迷,送院後隔天淩晨約12時零1分不治,死因是創傷性胸降主動脈破裂。
事發前,多輛車子停在交通燈前,死者的車子停在最右邊車道,他的左邊停著一輛黑色車子。一輛電單車當時正好經過兩輛汽車之間,欲前行到交界處。
調查揭露,被告在車禍發生前的車速介于每小時157至169公裏,轉彎時的車速則介于每小時92至108公裏,但事發路段的限速是時速60公裏。
案情顯示,被告當天晚上7時至10時左右,在淡濱尼的辦公室與同齡的兄弟黃恩義和朋友一起吃飯喝酒,被告在這時段喝了四罐啤酒。被告在晚上約11時離開辦公室,開著馬賽地回家,黃恩義則坐在副駕駛席上。
在辦公室與朋友喝酒,男子在四罐啤酒下肚後開著馬賽地回家,路上超速行駛釀車禍,造成一死五傷,他星期二(5月30日)在庭上認罪。
被告的紅色馬賽地筆直撞入死者車子的右側,猛烈的沖擊力導致死者車子撞向一旁的黑色車子,以及黑色車子後方的車子,電單車騎士則被夾在兩車之間。黑色車子被撞後,再撞向左邊的德士。
調查:車禍發生前車速 每小時高達169公裏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在這起車禍中喪命的是本地畫家黃文順(59歲)。他因冠病疫情在2020年放下畫筆改開私召車維持生計,豈料卻遭遇車禍,導致他傷重昏迷,送院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