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向大東方理財顧問私人有限公司(Great Eastern Financial Advisers,簡稱GEFA)的六名前財務顧問發出五年禁令,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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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六名前經紀都是GEFA的前雇員,因爲逃稅而被判入獄四天至八周,罰款7965元至11萬3829元不等。
金管局星期四(6月1日)發布文告,根據《1966年保險法》和《2001年財務顧問法》,禁止鄧漢光、何玉雯、曾俊益、何惠雯、臨展逸和謝喜彬,提供任何財務顧問服務、管理或成爲任何財務顧問公司的大股東,也不能從事任何保險中介業務,或參與任何保險中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