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早報》2023年3月報道,淡濱尼9道重型車輛停車場出現“流動添油站”,交易過程被拍下上載到互聯網後引起熱議。淡濱尼其他停車場和先驅工業區之後也傳出類似情況。
執法機構取締在重型車輛停車場和工業停車場非法賣油的行爲,六起案件的違例者都已被令繳付銷案罰款。
今年5月,民防部隊也向運輸石油和易燃材料的注冊公司發出通告,提醒業者在無執照場所提供添油是違法行爲。
知情者應撥打1800-280-0000(民防部隊)或1800-338-6622(市建局)舉報這類非法活動。
《聯合早報》攝影記者星期六(6月3日)早上走訪淡濱尼北3通道的重型車輛停車場,告示牌上清楚說明不准分裝和售賣車油。現場也不見任何油槽車。
據社交媒體流傳的畫面,違例者早前曾企圖改變手法,躲避當局的偵查。
當局並未透露這次接到罰款的違例者是個人還是公司,也沒有透露具體罰款額。
臉書專頁SG Road Vigilante今年4月底上載一張據稱在楊厝港重型車輛停車場拍下的照片,顯示一輛油槽車正在替其他車子添油,油槽車上遮了一層篷布,相信是作爲掩護。稍早前在4月中,一段視頻也顯示違例者沒有直接出動油槽車,而是改爲使用羅厘運送的塑料容器供油。
在公共停車場等未獲執照的地點儲存或分裝燃油,可構成火災隱患,因此嚴格禁止。根據防火安全法令,被定罪者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民防部隊和市區重建局聯合答複媒體詢問時說,當局已在全島各地,包括由市建局管理的重型車輛停車場,加強偵測非法分裝和售賣車油的活動。
這包括增加巡邏次數,以及在重型車輛停車場設置告示牌,呼籲公衆舉報這類非法活動。
根據停車處法令,除非事先獲當局批准,否則停車處只能停車,不能用作其他用途。罪成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