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查過程中,一名20歲男子態度不佳,不願配合調查,並一拳揮向其中一名警員,導致後者左臉頰受傷。
警方強調,當局對類似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的暴行采取零容忍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對涉案者采取行動。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15日)發文告說,警員星期三(14日)淩晨2時35分在中峇魯路一帶巡邏時,檢查三名男子。
警察深夜巡邏時,截停一名20歲男子接受檢查,豈料他卻突然揮拳揍一名警員,當場被捕。
警方立即將男子逮捕歸案,他將在星期五(16日)被控上法庭。根據刑法,蓄意傷害並妨礙公務員執勤,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外加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