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日本的人們可能都清楚,在日本雖然有最高刑罰死刑,但是一直以來日本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卻少之又少,甚至幾十年都沒有一個死刑犯,因爲日本民衆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殺了這個人不能讓死去的人回來,也不能夠讓活著的人泄憤,所以哪怕這個人犯了很大的罪惡,也願意給他們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
所以這也是前幾年江歌案沒有等到死刑的原因,所以我們就有疑問了,到底什麽樣的罪惡,在日本能夠面臨死刑的懲罰呢?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日本第一個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他做了什麽?讓人們覺得殺了他都難以泄憤呢?
這個未成年人叫做福田孝行,他作案的時候剛滿18歲,在日本還屬于未成年人。所以在當時還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庇護。案件的起因是這樣的,福田孝行看上了當地一家人的妻子,隨後在多方打探下,福田孝行發現,這家的丈夫經常出差,家裏只有他的妻子和不滿一歲的孩子。
所以福田孝行就在這家丈夫出差的一天,僞裝成爲排水供人進入了這戶人家,起初福田孝行並沒有殺人的野心,他只是想強奸這位年輕的媽媽,但是遭到了這位年輕媽媽的拼命抵抗,因爲害怕被鄰居發現,福田孝行幹脆將這位年輕女人活活勒死,並在女人死後對她的屍體發泄自己的欲望。等到一切結束後,福田孝行聽到嬰兒的哭鬧聲,福田孝行在氣惱之下,將嬰兒活活摔死方才離開。
等這家丈夫回來,看到眼前家人的慘狀,立馬報警,經過警察的快速偵查,很快就抓到了犯罪嫌疑人福田孝行,然而在法庭上,福田孝行雖然乖乖認罪但是卻因爲是未成年人,沒有被判處死刑。
這家丈夫看到這個結果,非常氣憤。在經過了9年的反複上訴之後,終于在08年的時候,福田孝行被判處死刑,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