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湖北黃岡市浠水縣洗馬鎮的兩名火神山醫院建設者發帖稱,回鄉隔離被鎮政府收取4200元隔離費,兩人還曬出了收條。
此事引起人民日報等多家媒體關注。浠水縣政府回複媒體采訪時稱,上述4200元隔離費是由武漢某勞務公司替火神山援建者“代付”,被外界解讀爲“兩人沒有自掏腰包”。
收下4200元隔離費後,洗馬鎮政府出具了證明。圖片來自網絡
“這是誤讀,就是我倆自掏腰包。”3月8日,當事人王某告訴上遊新聞記者。他和另一名建設者岑某是同學,他當時身上沒錢,由岑某幫忙付了。“岑某就是上述勞務公司的老板,股東就他一人。公司出錢,就等于他個人出錢。說到底,就是個人掏腰包。”
3月8日,浠水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以下稱浠水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稱,收取隔離費行爲錯誤,錢已返還,涉事副鎮長馬某被免職。
援建者回鄉隔離,政府要求收隔離費
援建者王某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1月31日,同學岑某帶著他和另外3名工友,從浠水老家來到火神山醫院建設現場。他們5人給衛生間潔具打膠,總共幹了3個白班、3個夜班。幹完活後,另3名工友于2月9日回到浠水,住進酒店隔離。因他在武漢有房,他便和岑某留在武漢隔離。
工商信息顯示,岑某爲上述勞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某稱,2月21日,他和岑某回到浠水縣洗馬鎮。按照規定,他倆住進鎮上“不見不散”賓館。3月4日,值守賓館的鎮幹部通知他,要按200元/天的標准收取隔離費。他當即詢問了黃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得到答複是不需要交隔離費,由財政兜底。接著,他又詢問了浠水疫情防控指揮部,得到答複是必須要交隔離費。
王某稱,隨後,他多次向鎮幹部反映,他是援建者,黃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說可以不交。但鎮幹部的答複,說必須要交。
3月8日,浠水縣一名不願具名的幹部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要收隔離費,是因爲在執行該縣發布的政策。
上述所指的“政策”是一則通告。浠水縣政府官網顯示,2月23日,浠水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了第24號通告載明,省外和省內回浠人員隔離費用,全部自理。
勞務公司“代付”,實際是兩人自掏腰包
3月6日下午,經檢測,王某和岑某身體健康。考慮到不交隔離費回不了家,他們主動來到鎮政府交費。
王某介紹,鎮政府另一名幹部告訴他,住宿費是138元一天,夥食費是60元一天。因爲這家賓館在網上發布的售價顯示,有78元/天的房型。他嫌200元/天的標准貴了,一番討價還價後,鎮幹部答應便宜至150元一天(含住宿費和夥食費)。要他們交14天的隔離費,每人各爲2100元。
3月7日,王某向上遊新聞記者提供的短信記錄和錄音,證實了上述討價還價的過程。
王某說,他用援建火神山醫院的工資和下發的隔離費,還了房貸和信用卡,根本拿不出2100元。交錢時,他讓同學岑某幫忙付。此外,因爲交錢不情願,他讓岑某用公司賬戶轉至財政所賬戶。“當時想的是公對公轉賬,更正式一點,日後好查。”
隨後,洗馬鎮政府開出證明:今收到火神山援建工作者岑某等2人回浠集中隔離費共計肆仟貳佰元整(¥4200)(150元/天/人)。此款由鎮政府代收,由武漢某勞務公司直接轉入浠水縣洗馬鎮財政所農村管帳服務中心賬戶,用于付出岑某、王某在“不見不散”賓館的隔離費用。
王某介紹,浠水縣政府後來向媒體回應,這筆隔離費用由勞務公司代付,這與證明上的“武漢某勞務公司直接轉入”相吻合。有網友據此認爲,隔離費是勞務公司出的,不是他倆個人掏腰包。
王某說:“網友不知道,岑某是援建者,也是勞務公司老板,公司股東也就他一個人。公司出錢,就等于他個人出錢。他幫我付2100元,我是打算還的。說到底,就是個人掏腰包。”
費用退還,副鎮長被免職
3月7日晚9時許,浠水縣相關負責人告訴上遊新聞記者,相關部門正在調查此事,稍後會發布通報。
3月8日淩晨,浠水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稱,經調查,洗馬鎮政府代收勞務公司隔離費用的情況屬實,行爲是錯誤的,反映該縣執行疫情防控政策不嚴、作風不實,他們深感自責和愧疚。該筆代收費用已于3月7日上午退還該勞務公司,並向當事人道歉。
上述通報稱,經查,該縣洗馬鎮參建“兩山”醫院人員岑某和王某,于2020年2月21日從武漢返浠。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兩人返浠後安排到“不見不散”賓館集中隔離點隔離14天。兩人在參建期間,中建三局已比照國家法定假日工資標准支付相關報酬。同時,中建三局另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標准發放隔離補貼費用,按照15天計算,每人共計發放4500元。洗馬鎮在兩人隔離期間按照每人每天150元標准代收隔離期間食宿等費用,共計代收4200元,其他超出費用由鎮政府承擔,代收費用由上述勞務公司直接撥付到洗馬鎮會計服務中心。
上述通報稱,3月7日晚,經浠水縣委研究決定,對洗馬鎮負責隔離點工作的黨委委員、副鎮長馬金安同志給予免職處理。
(來源:上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