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25日,在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上,聯合國就恢複新中國恢複在聯合國中合法地位的問題進行表決。表決最終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壓倒性優勢,讓新中國在聯合國中的合法席位得到恢複。雖然大多數國家在表決中支持新中國,但仍有35個國家投下了反對票。
投反對票35個國家分別是:
歐洲1國:馬耳他
亞洲4國:日本、 沙特阿拉伯、 菲律賓、 柬埔寨
美洲13國:美國、 多米尼加、 海地、 洪都拉斯、 薩爾瓦多 、尼加拉瓜、哥斯達黎加、危地馬拉、巴西、 玻利維亞、烏拉圭、 巴拉圭 、委內瑞拉
非洲15國:南非、馬拉維、 斯威士蘭 、岡比亞、中非、 紮伊爾(剛果民主共和國)、萊索托、 加蓬、 利比裏亞、 馬爾加什(馬達加斯加)、達荷美(貝甯)、尼日爾、 乍得 、上沃爾特(布基納法索)、象牙海岸(科特迪瓦)
大洋洲2國:澳大利亞、新西蘭
投反對票的國家非洲最多
投贊成票的76個國家分別是:
亞洲19國:阿富汗、不丹、緬甸、錫蘭、印度、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科威特、老撾、馬來西亞、蒙古、尼泊爾、巴基斯坦、也門民主人民共和國、新加坡、敘利亞、土耳其、阿拉伯也門共和國
非洲26國:阿爾及利亞、博茨瓦納、布隆迪、喀麥隆、阿拉伯埃及共和國、赤道幾內亞、埃塞俄比亞、加納、幾內亞、肯尼亞、利比亞、馬裏、毛裏塔尼亞、摩洛哥、尼日利亞、剛果人民共和國、盧旺達、塞內加爾、塞拉勒窩內、索馬裏、蘇丹、多哥、突尼斯、烏幹達、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贊比亞
歐洲23國:阿爾巴尼亞、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白俄羅斯、捷克斯洛伐克、丹麥、芬蘭、法國、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瑞典、烏克蘭、蘇聯、英國、南斯拉夫
美洲8國:加拿大、智利、古巴、厄瓜多爾、圭亞那、墨西哥、秘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棄權17國:
美洲5國:阿根廷、 巴巴多斯、 哥倫比亞、 牙買加、 巴拿馬
亞洲7國:巴林、 黎巴嫩 、約旦、 卡塔爾、 泰國 、印度尼西亞、 塞浦路斯
歐洲3國:西班牙、 希臘 、盧森堡
非洲1國:毛裏求斯
大洋洲1國:斐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