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無意間看到一個當年的體育故事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是關于我國著名籃球運動員姚明的,話說姚明的第一份球鞋合同是耐克的,但當他以狀元的身份登陸NBA打完菜鳥賽季後,姚明卻拒絕了耐克,選擇了與銳步簽約,這其中有何故事呢?
姚明在1999年進入職業聯賽的第二年,與耐克的代表沙伊峰簽了一份爲期4年的合同,第一年2萬美元,往後每年遞增2萬美元,是一份4年2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姚明的身高注定非凡,那時他已入選中國籃球明星隊,1999賽季獲得最有進步球員獎,並隨隊奪得亞洲男籃錦標賽冠軍。這份合同第一年只花了2萬美元耐克血賺。姚明在CBA的平均年薪大概50萬人民幣,球鞋合同相對來說也還算可以。
四年合同到2003年5月31號到期,那時是姚明頂著第一位中國、亞洲狀元的身份登陸NBA,第一個賽季場均13.5分8.2個籃板1.7個助攻1.8個蓋帽,沒有拿到最佳新秀。那時和姚明談判的耐克的代表已經不是沙伊峰,他們認爲姚明新秀賽季沒有打出足夠亮眼的表現,只願意給一份4年160萬美元的合同,當時火箭和姚明簽的第一份合同是3+1,價值1800萬美元,年薪平均都有450萬美元,這份球鞋合同簡直就是侮辱姚明,在此之前,耐克剛和高中狀元秀詹姆斯簽了一份7年9000萬美元的合同,總總是姚明合同的三十倍!
姚明團隊肯定不接受這種報價,他們心理價位大概在4年2000萬美元,我認爲這個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當時姚明的熱度在亞洲和中國都是無可替代的。此時,耐克的競爭對手銳步聞風而動,他們立即出手提供了一份7年5000萬美元的合同,耐克總部得知,非常震驚手下談判代表會如此愚昧,試圖亡羊補牢給姚明送上一份7年1.2億美元的合同,比詹姆斯還高,但爲時已晚,姚明和他的團隊拒絕了,因爲銳步不僅將合同改爲6年6000萬美元還簽下了姚明的朋友。
姚明的這一行爲,非常勇敢,要知道兩個品牌提供的合同相差接近一倍,但姚明不爲了多賺那部分錢,他選擇更有尊嚴,他也看重朋友。此後他拿到亞錦賽冠軍,也多次入選全明星,成爲傳統中鋒的代表,在火箭隊退役了球衣,入選奈史密斯籃球名人堂。退役後當選中國籃協主席,成爲CBA公司董事長,2015年被評選爲全球50位最傑出的領袖人物,姚明從籃球界走向體育界,影響力十分之大。
如果當初爲了更大的合同妥協,我還會有今日的成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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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名偵探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