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長春市民趙先生更名過戶到自己名下一張三連號的聯通卡,可直到去年中旬他才發現,這張卡每月有一個286元的最低消費,趙先生說這張卡最近幾年都沒怎麽用,這每月286的消費他更是不知情。
中國聯通客戶 趙先生:
這個(電話)卡不是我買的,是我家裏人給我的,然後我就更名過戶到我的名下,只是過來辦過戶,我們根本就沒聊資費的事兒。
趙先生說自己多年來一直使用著親屬名下的一張聯通卡,這張卡的尾號是三個8的三聯號。2016年,趙先生手機丟失,當年9月,他來到一家聯通公司營業網點辦理補卡業務,但因爲補卡需要先過戶,因此趙先生先辦理了手機卡過戶業務,之後進行了補卡。2016年11月,趙先生去聯通公司營業廳想買一部手機,在辦理業務時他被告知自己的電話卡有一筆月承諾通信費,每月286元。
中國聯通客戶 趙先生:
(工作人員說)因爲你有一個月承諾通信費,他說如果您要是能買個電話,然後我們會以每個月貼補的形式,返給你一部分話費,將近有一半左右,我就同意了。
盡管對這筆月承諾通信費存有異議,但考慮到自己的確想買手機,如果參加買手機贈話費的活動,每個月的話費就減少一半。于是趙先生同意參加這項優惠活動。對于月承諾通信費一事,也沒再追究。而等到贈話費活動結束後,趙先生因爲個人原因電話使用量減少了,2019年中旬,他來到聯通公司想下調資費標准,但被告知套餐費用不能調。
中國聯通客戶 趙先生:
我就問他爲什麽不給我調,他說因爲我簽過一張單子,這個單子是我自己簽署的,要有月承諾通信費,因爲我這是靓號,這就是他所謂的三連號最低檔的消費情況,就是每個月需要交286元。然後我說把單子給我看看,但我看這個單子不是我簽的。
工作人員給趙先生調出了一張協議單據,在月承諾通信費一欄,寫有286的字樣,協議期限5年,簽約日期是2016年9月1日,甲方是趙先生手寫的名字。
中國聯通客戶 趙先生:
我的名字不對,日期不對,整張單子不是我簽的,我沒見過這張單子。因爲我本人1號到的營業廳,親自辦的業務,這個日期上寫的是3號,有塗改。
經過與聯通公司溝通,2019年7月,聯通公司給趙先生降低了資費標准,由原來的每月286元降爲每月36元。但是對于從2016年末開始到2019年中旬的這筆月承諾通信費,公司卻一直沒有明確說法。
中國聯通客戶 趙先生:
他已經發現這個單子是他盜用我簽名了,所以他就馬上把我這個套餐變了,(下調爲)就是每月36元錢。
那麽這張寫有趙先生名字的月承諾通信費簽約單據是從哪兒來的?莫名多出的通信費用又該誰來買單呢?爲了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和趙先生一同來到中國聯通長春分公司前進營業廳了解情況。
中國聯通長春分公司前進營業廳 王經理:
我給您上報,上報後,公司這邊核實完,調完了什麽情況,最後給您一個結果。
營業廳王經理表示,記者需要先登記個人信息,之後由他上報上級公司,再對記者進行答複。隨後記者按規定登記了相關信息。
記者:
大致什麽時間(回複)?
中國聯通長春分公司前進營業廳 王經理:
我們正常接待用戶的投訴流程是3-7個工作日之內,要核實這個情況,首先確定這個事的真實性。
記者:
這個單子,客戶說簽名不是他自己的。
中國聯通長春分公司前進營業廳 王經理:
這個業務,我們會有相關的工作人員去核實,最後解決這個問題。業務是在營業廳辦的,我們這塊先跟您登記,之後看看公司,給咱們一個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
針對此事,記者和中國聯通客服人員進行了咨詢。客服人員表示,目前公司對于三聯號這類的靓號業務,都是在入網時要簽約月承諾通信費。盡管趙先生這張手機卡早些年不存在這項業務,但是由于趙先生在2016年辦理了過戶,不排除此時簽約的可能。
中國聯通10010客服人員:
過戶就相當于新入網,把你的手機號碼過戶給我,現在聯通公司執行的業務是,比如這個靓號現在就是300或者500最低(音)消費,那過到我身上,我就每個月支付(執行),300或者500的這個靓號協議。
但是,簽約按要求必須是本人完成。
記者:
可以替簽嗎?還是必須本人簽?
中國聯通10010客服人員:
辦理業務的話,必須得機主本人
截至記者發稿前,記者還未接到聯通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的回複。趙先生也在等待事情的最後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