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我們國家傳統的生孩子的方式只有自然生産和剖宮産。其實在在世界範圍內還存在著很多其他生産方式,而其中最受歡迎的便是水中生産,也時常被稱作水下分娩。
水下分娩,顧名思義就是在水中生孩子。這種生産方式是順産的一種特殊方式,這種方式有效的降低了産婦的痛苦,減少了産婦的出血量,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剖宮産率。
在國外,早在1803年便已經出現了水下分娩,而在我國,到了2003年産婦馬楠才在傷害婦幼醫院采用水下分娩的方式誕下了我國第一例水下分娩誕生的孩子。到了現在,雖然我國很多地方都已經具備了水下分娩的技術和能力,但是選擇水下分娩的孕婦還是非常有限。
很多明星都會選擇水中分娩,但是結果有好有壞
通過扮演《小時代》系列電影而走紅的影視演員謝依霖,選擇了水下分娩的生産方式順利誕下了女兒。而且謝依霖在分享水下分娩的經驗的時候,坦言雖然也很難受,但並沒有到不可忍受的地步,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麽疼。這也讓給很多人重新認識了水中分娩,甚至很多孕婦也想嘗試水中分娩。
但是另外一位歌手陳嘉桦,她是作爲曾經風靡一時的組合SHE中的一員而紅了很多年。他和丈夫結婚以後,經過了十月的懷胎也曾經想用水下分娩的方式生下自己的孩子。但是這個希望卻破滅了,因爲她嘗試水中分娩以後失敗了,所以不得不再生孩子的過程中轉戰普通産房,到産房用普通方式順産下自己的孩子。而陳嘉桦的水中分娩的失敗的案例,也成爲了很多孕婦不敢輕易嘗試水中分娩的原因。
通過謝依霖和陳嘉桦在水中分娩案例的不同結果,我們也能很容易的發現,其實水中分娩是有很嚴格的條件的。
那麽,究竟什麽樣的孕婦不適合選擇水中分娩的方式呢?
1. 胎兒可能存在健康問題。每個孕婦在懷孕的時候都會去醫院無數次進行産檢。而在産檢中既會檢查産婦的身體狀況,也會檢查胎兒的身體狀況。如果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胎位不正,多胞胎或者胎兒健康有問題,那麽便不適合水下分娩。
2. 産婦身體狀況。如果産婦自身患有高血壓等不合適水下分娩的疾病或者過度肥胖,那麽爲避免引發疾病綜合征,那麽那不適合在水中分娩。
3. 胎兒的現實狀況。胎兒過于大或者過于下也不適合水下分娩,適合水下分娩的胎兒體重應該在3公斤左右。
那麽,如果産婦想要在水下分娩,需要滿足這些條件
1. 孕婦的年齡問題。如果産婦超過了三十歲那麽便可以被視爲高齡産婦。20歲-30歲的年齡是最適合水中分娩的,如果産婦是一個高齡産婦還是選擇更保守的生産方式更爲穩妥。而我們也可以通過陳嘉桦和謝依霖的例子確認這一點。
2. 在産婦進行水下分娩時,應該確保産婦對自己即將水下分娩這件事知情,同時也應該保證産婦從前沒有流産史,墮胎史。同時産婦情況不屬于早産,和羊水過早破裂者。
水下分娩作爲一種順産的分娩方式,確實有其巨大的優點,在一定程度上極大的減輕了分娩的痛苦。但是也尤其局限性,比如說經濟原因和産婦胎兒自身原因,這也是水下分娩在我國沒有得到大力推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