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還有另一個國家,不僅說著漢語,還使用著人民幣。到了那裏,你會覺得是到了一個“小中國”,這裏的人說的所謂“果敢語”你能聽懂,更何況他們還寫漢字,在果敢街上到處都能看到漢字招牌。並且人民幣在這裏是通行的,甚至有些商家只收人民幣,因爲果敢地區比較亂,萬一哪天又跟緬甸政府軍幹仗,緬幣就不好使了,人民幣永遠好使的。
果敢(Kokang),全稱“撣邦北部果敢自治區”,首府老街市,位于緬甸與中國之間的撣邦高原,北面和東面緊鄰中國雲南省。北面是中國雲南省龍陵縣、芒市,東面與中國雲南省臨滄市管轄下的鎮康縣、耿馬縣、滄源縣接壤,南面以南定河爲界限與佤邦的南鄧特區相對,西臨薩爾溫江與木姐市管轄下的勐古鎮、大勐宜和貴概鎮相峙,西南方向交界的是滾弄鎮,面積約2700平方公裏。國境線約250公裏。
果敢地區原爲中國領土,隸屬中國雲南省。1894年,中、英雙方重新劃定邊界,在倫敦簽訂了《中緬邊界條約》 規定果敢地區爲中國領土。1897年,中、英雙方在北京重議邊界問題,英國強迫中國與其簽訂了《續議滇緬界務條約附款》,將果敢地區劃入英屬緬甸。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政府邊界條約》簽訂,其中並未提到果敢,代表新中國放棄收複果敢的權利。果敢歸緬甸撣邦管轄。2011年3月25日,果敢地區正式更名爲 “緬甸撣邦北部果敢自治區”。
屬中國時期
13世紀至14世紀,爲中國元朝雲南行省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鎮康路軍民總管府和孟定路軍民總管府的領地。
14世紀至17世紀,爲中國明朝鎮康府(州)和孟定府的領地。
17世紀至19世紀,爲中國清朝雲南省永昌府鎮康土知州的“六戶”領地。
楊氏土司時期
清朝順治十五年(1658年),南明永曆帝朱由榔聯合“大西軍”張獻忠的部將李定國“舉旗反清”,兵敗後從騰越(騰沖)一路出逃,退入緬甸。
清朝康熙元年(1661年),吳三桂進攻東籲王朝,逼迫緬甸交出南明永曆帝朱由榔,次年,永曆帝被吳三桂缢死在昆明的逼死坡。朱由榔的部下隨從,除少量降清之外,大部分人在朱由榔的部下楊高學的帶領之下逃入中緬邊界線附近科幹山(果敢地區)避難,此後又長期在中緬邊境地區與清軍周旋。其後,清朝在今緬甸北部的臘戌附近設立“木邦宣慰司”,命其世守其地,果敢由此進入300年左右的楊氏土司政權時代。
雍正八年(1730年),楊高學的後代楊猷才以“诰封奉正大夫”之名在果敢地區行使職權。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楊猷才病故,其長子楊維興繼職,此時其轄區範圍已超過“興達戶”三倍。 [4] 乾隆六十年(1795年),楊維興長子楊有根襲父職,次子楊有泮助理執政。
道光二十年(1840年),在楊國華襲職期間,雲南總督念其捍衛邊防有功,“奏封楊國華爲世襲果敢縣令”並頒發封印,從而取得了合法的漢族土司統治權。
同治十三年(1874年),楊國華之子楊春榮襲職,此時果敢轄境,東至尖山寨,南至滾弄,西至勐古長箐山,北至慕泰、紅岩。
光緒十二年(1886年),英國吞並緬甸貢榜王朝,將其作爲印度的一個省。緬北的木邦土司困桑董紅降英後,與之關系親昵的楊土司投向英國,成爲英緬治下的土司。 光緒二十年(1894年),中、英雙方重新劃定邊界,在倫敦簽訂了《中緬邊界條約》 明確規定果敢地區爲中國領土。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中英雙方在北京重議邊界問題,英國迫使清政府簽訂《中英續議滇緬條約附款》, 生活在果敢的漢族由此改稱爲果敢族,漢語改稱果語,漢文改稱果文。
1935年,中英會商南段未定界有關事宜,成立“中英滇緬勘界委員會”並著手開展會勘工作。
1942年,日軍占領緬甸後,在滾弄召集撣邦土司、頭人開會,要求他們服從日本人的指揮,許以“民族獨立”等各種利益。果敢土司楊文炳前往昆明面見英國駐昆總領事和中國政府官員,要求率土重歸,參加抗日戰爭。在中英雙方折沖之下,楊文炳被國民政府委任爲果敢自衛隊上校司令的職務,屬宋希濂的第11集團軍指揮,率領所部1000余人配合進駐的新編第39師對日作戰。楊文炳同時派人前往大理中國遠征軍駐滇幹部訓練團大理分團受訓。
1943年7月,楊文炳前往重慶面見蔣介石,得到了蔣授予的勳章,提升爲少將,楊文炳返回果敢後,駐屯在老街附近的中國遠征軍第9師便出動部隊包圍土司衙門將其逮捕。事後,第9師師長張金廷指責楊文炳與日本人有勾結,並將他送上了軍事法庭。
1947年,楊文炳被證明無罪回到果敢。英國授予不列顛帝國勳章(OBE)一枚。4同年2月,緬甸的“國父”昂山在與撣邦各族代表簽訂了《彬龍協議》,就共同建立緬甸聯邦達成一致,楊文炳以果敢族代表參加,並在“彬龍協議”上簽字。
1948年1月4日,緬甸獨立,楊文炳之子果敢末代土司楊振材
楊振材被選爲緬甸首屆上議員兼撣邦財政部長, 楊振材的兄弟楊振聲任果敢地區下議員,兩人在緬甸聯邦首屆國會中提出議案:“果敢系緬甸聯邦領土,果敢人民應當享受緬甸聯邦的合法公民權益。”經緬甸聯邦國會通過,被載入緬甸聯邦憲法, 緬甸憲法正式有了“果敢族”的書寫體。
1959年,緬甸政府采取金錢補償的方式,要求撣邦各土司放棄世襲治權,實施地方自治,並由政府軍進駐。果敢土司楊振材交出了權力,並移居臘戌以示誠意。自治政府成立後,地方權力仍然把持在以楊氏家族爲首的幾大家族手裏,並且借著自治的名義不斷擴大勢力範圍。
1960年,中緬兩國劃界,本著“尊重曆史,照顧現實”的精神,中國同意果敢繼續留在緬甸版圖。3月,緬甸發生軍事政變。吳奈溫軍政府上台後一改文官政府的溫和政策,重點改組東北軍區,開始著手收回撣邦自治權,並將打擊的重點置于果敢族群。
1963年8月17日,緬甸軍事偵探部及東北軍區同時行動,楊振材在臘戍、楊二小姐楊金秀在仰光、羅星漢在勐東幾乎同時被抓。緬軍77師大規模集結完畢,開始向果敢地區快速挺進。
1965年,緬甸廢除土司制。3月29日,果敢土司楊振材之弟楊振聲帶領家眷隨從600余人離開果敢南下泰國。緬甸政府指示由步兵第6營和第39營接管果敢。政府軍接管果敢後,與當地民衆矛盾重重,受緬甸政府扶持的羅星漢“自衛隊”武裝先後統治果敢地區。
果敢楊氏土司的一個部下彭家聲成立了“果敢人民革命軍”,在果敢百姓中贏得了支持,公開與緬甸政府軍對抗。後來,彭家聲不敵羅星漢和緬軍的聯合圍剿,退入中國雲南境內,脫離楊氏土司。
緬共執政時期
1968年,緬甸共産黨(簡稱緬共)開辟緬北根據地,
楊氏土司武裝和羅星漢與緬甸政府合作共同對付緬共人民軍。不久,羅星漢自衛隊被緬、泰兩國軍隊擊潰。
1969年3月,緬甸政府軍放棄果敢老街市,撤至滾弄,並強迫果敢3000多戶百姓15000多人搬家 。隨後彭家聲兄弟等人加入緬共人民軍,跟隨緬共重新反攻攻占果敢地區,攆走羅星漢和緬甸軍。果敢成爲緬共東北軍區果敢縣。接著緬共人民軍南下,攻占了薩爾溫江以東大片的果敢、佤邦、小勐拉等地方。
撣邦第一特區時期
1989年3月11日,時任緬共東北軍區副司令的彭家聲在果敢楊龍寨發動兵變,宣布脫離緬共,駐薩爾溫江以西的一旅、二旅、勐古、貴概和原緬共果敢縣大隊共4000余人與彭家聲一道成立了緬甸民族民主同盟軍(又稱果敢同盟軍)。彭家聲出任同盟軍司令。3月31日,果敢同盟軍與政府和解,成爲1988年以來第一支與政府簽署和平協議的少數民族武裝,其轄區被中央政府劃爲撣邦第一特區,彭家聲兼任特區政府主席。果敢保留自己的武裝,緬甸中央政府僅在當地派駐少量行政、教育人員。
1992年11月, 果敢同盟軍發生第一次內讧,楊茂良兄弟擊敗彭家聲兄弟,楊茂良出任果敢同盟軍總司令兼特區政府主席,彭家聲率殘部600余人投奔其女婿林明賢。 楊茂良主政果敢期間,果敢地區的毒品問題變得更加突出,楊茂良隨即加大對中國的毒品走私,一度給中國雲南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1995年8月-10月,果敢同盟軍爆發第二次“內讧”(果敢“8・1”事件),駐紮在勐古的果敢同盟軍128師副師長李尼門(李林明)發動兵變,舉兵反楊。楊茂良調集駐紮果敢的124師前往鎮壓。果敢老街、清水河一帶兵力空虛。
由彭家富指揮的500余人在11月23日占領清水河,並最終導致楊家在果敢統治的結束。10月22日,彭家聲在佤邦聯合軍、 撣東同盟軍和克欽獨立軍的支持下,重新入主果敢(“11・12”事件)。12月20日,由緬甸政府、彭家聲、果敢三方代表組成的“果敢臨時政府”成立,彭家聲重新出任撣邦第一特區政府主席和民族和平民主陣線主席; 彭家富任果敢同盟軍司令。 在果敢內讧的同時,11月22日,緬東北軍區第一戰指6個快速營、1個炮營出動。2個營占領勐古鎮地區,其余跨越薩爾溫江在老街、清水河等地制高點駐守。
2009年,緬甸軍政府要求“民地武”接受整編和政府監管的要求
被稱爲“果敢王”的彭家聲被果敢方面拒絕。7月29日,緬甸東北軍區司令昂丹突少將再次試圖說服果敢同盟軍遭到拒絕。
2009年8月8日,緬甸政府軍以查毒品和槍械廠爲由與果敢同盟軍交火(果敢事件,又稱爲果敢“8・8”事件)。
同時,果敢同盟軍發生第三次內讧,副司令白所成和果敢縣長明學昌宣布支持緬甸中央政府,緬甸政府軍動用武力將彭家聲逐出果敢,實質性自治的果敢同盟軍政權宣告瓦解。緬甸官方宣布果敢戰事共造成15名警察和11名軍人死亡,13名警察和34名軍人受傷,以及8名少數民族武裝人員死亡。12月,由白所成領導的原果敢同盟軍余部改編爲邊防部隊,編制爲1個營,番號爲1006邊防營,員額296人,另有緬軍官兵30人。
果敢自治區
2011年3月25日,果敢地區正式更名爲“緬甸撣邦北部果敢自治區”,緬甸中央政府正式掌管果敢地區。
2015年2月9日,緬甸政府軍與果敢同盟軍等地方武裝在果敢地區爆發戰事。3月26日,緬甸軍方宣布已控制整個果敢地區,駐紮在果敢地區的爲緬甸國防軍屬33師。
2017年3月6日,民族地方武裝組織果敢同盟軍成員于淩晨2時許開始對軍營、警察局發動攻擊,造成民居、酒店和車輛損毀。在對緬中邊界125界樁和127界樁之間緬軍軍營發起攻擊時,雙方發生交火,造成5名警察、5名平民在內的大約30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