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在許多新加坡人眼中,中國人給他們帶來的感覺就是素質不高。生活習慣上的不同,文化上的差異,導致了中國人的某些行爲令人發指。他們將某些在中國的惡習帶入了新加坡,嚴重影響了新加坡的社會風氣,以致新加坡人對其産生反感,並認爲所有中國人都一樣。
可事實真是如此嗎?
有意思的是,《新明日報》在2017年6月9日,同一天刊登了三則有關中國人在新加坡的新聞,意味深長。三個不同的故事,可歸類爲天真、無知、誠實三種人性的寫照。
新聞一:天真?男子圖賄考車官被判坐牢3周
2017年2月22日, 一個名叫楊強的中國男子在新加坡安全駕駛中心企圖以200元賄賂考官哈菲茲,讓他通過Class 3駕駛考試。考官並沒有接受賄賂,事後事件也由商業調查局人員接手調查。5月25日,他因賄賂罪被控上法庭,法院判他監禁三個星期。
楊強可能不熟悉新加坡法律,也可能抱著僥幸心態,才想到用錢買駕照這一險招。所有外籍人士來到新加坡都要切記,新加坡法治嚴謹、執法嚴明,千萬不要試著踩紅線。所有因賄賂遭定罪的違法者,可被罰款10萬元或監禁高達五年,或兩者兼施。
新聞二:無知?地鐵站寄放行李引恐慌 客工罰1000元
2017年4月2日下午,一名39歲中國籍建築客工嫌帶著行李箱去辦事很麻煩,便將它“寄放”在後港地鐵站的某一角落。這一舉動,使得行李箱被誤認爲是可疑物品,瞬間造成了恐慌。結果,這名男子6月9日因公共滋擾罪被法庭判處罰款1000元。
相信很多初來乍到的外國人看到上述報道,很可能一臉懵逼:“不就一個行李箱嘛,何必如此大動幹戈!”不過,仔細想想,如今恐怖分子猖獗,“明天跟恐襲不知道哪一個先到來“(Not if, but when),一切只能安全至上,觸犯法律就得挨罰。這次烏龍也側面反應出了新加坡人對恐襲可是時時刻刻都保持著警惕。
當然,也不排除一些中國籍客工可能因爲剛到新加坡,無知而惹禍。不過主控官卻在庭上指出,客工在新加坡工作至少五年,乘搭地鐵時應曾聽過提醒乘客看管個人物品的廣播,因貪圖方便而把行李箱留在地鐵月台,這是個”非常自私和粗心的舉動”。客工的代表律師卻求情說,當事人沒有惡意,他是愚蠢,甚至覺得新加坡是個路不拾遺的地方,所以才敢留下行李箱。
客工是愚蠢也好,自私也罷,觸犯法律就得挨罰。案件也給在新加坡的外籍人士上了堂課,隨身物品不可隨處亂放!
新聞三:兌換商職員擺烏龍換多1萬 誠實夫婦全歸還
2017年6月10日,一對中國夫婦在牛車水換錢,因工作人員的操作失誤,將人民幣“207300”輸入成“273000”,多換了足足6萬5700元人民幣,相等于1萬3000元新幣。他們回家後發現,立刻聯系商家,並將這多給的錢全數歸還,贏得公衆一片贊揚。
這對夫妻是來新加坡探望女兒。由于女兒剛被劍橋視覺及表演藝術學校錄取,必須支付6萬新元,所以他們就到牛車水去換錢。兩夫婦換了前沒有點算就離開,回到住處才發現多出一大筆錢,于是趕緊聯系兌換商。他們還擔心犯錯的女職員會被責備,原本要求低調地私下把錢還給她,好填補公賬。
一萬多元可不是小數目。一般人拿多了幾十塊錢,都會不動聲色地放入口袋,更何況是一萬元?這對好心的中國夫婦確實樹立了一個好榜樣。他們不貪錢,還處處替那位失責的職員著想,擔心她挨罵。
三個不同故事,三種典型例子。一方水土養一方人,一樣的米養百樣人。社會上總會有一部分人群喜歡給某些社會群體貼“標簽”。但我們其實不能一竹竿打翻整船人,不論任何國籍、任何社會群體都有好人壞人。
按觀察,新加坡人看待中國人的態度大致可歸爲三類:
第一類是工作更換頻率較快的下層社會人群,如薪水偏低的普通職員、體力工作者等。他們的工作普遍具有可替代性,含金量不高,工作也不是特別穩定,生怕外來工作者會搶走飯碗,因此對外來職工會持反感態度。
第二類是工作相對穩定的中層社會人群,如私企小老板,公司白領等。他們對外來職工持保守態度,對人力資源分配也更加慎重,畢竟新加坡本地人才有限,很多情況下公司還是需要靠外來職員才能做到利益最大化。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各司其職,各盡所能。
第三類是上層社會人群工,如投資者,企業大亨等。他們對外來人員,尤其是這幾年的中國人持積極態度。隨著中國近年來迅速發展,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發展機會,上層社會人群也迫切希望能從中分到一杯羹,乘上中國這艘乘風破浪中的大船。
人人生而平等,應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問題,不論是爲人,還是處事,都應當做到最基本的尊重。與其帶上有色眼鏡看待別人,不妨先提高自我修養,改變自己對待事情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