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夫婦的名字在馬來西亞無人不曉,在國外也是響當當,名氣不輸他的華人“代表”首推劉特佐,Jho Low這個名字在外國,尤其是美國,從司法部、財經界到好萊塢,沒聽過的人還真不多。
沒聽過劉特佐這名字的人得趕緊上網惡補一下,若不了解此人的過人之處,就無法能理解爲何他會成爲馬來西亞誓要全球追緝之人,連新任首相馬哈迪也坦承要取回“一馬公司”醜聞所涉及的“失款”,就必須先找到劉特佐,足證劉特佐是“一馬醜聞”最關鍵的拼圖。
被納吉夫婦視爲心腹
劉特佐是華人之“光”
談錢傷感情,就連兄弟分分鍾也因此阋牆,更別說納吉要在一馬公司做“大生意”,涉及如此龐大金額,且“幹壞事”又怎能隨便讓人參與。
劉特佐到英國求學時認識了納吉繼子裏紮,並因此成爲好友,進而走入納吉家庭圈子。光是繼子好友的身份,恐怕不能打動納吉夫婦,但加上劉特佐赴美留學期間和馬來西亞、科威特和約旦等中東國家權貴的密切關系,還有領悟力強且機靈,懂得“相機行事 ”,也就深得納吉歡心了。
被納入心腹後,劉特佐雖然不在一馬公司任職,但卻是幕後到幕前的推手。幕後可貢獻的除了獻策如何迂回地把別人的錢放進自己口袋,也可留意哪個銀行高官是最適拉攏對象,用錢誘惑對方大開方便之門,幫助洗錢,把錢移到國外或自己戶頭。
必要時還得走到幕前,就像因涉及一馬事件而被控的瑞士安勤私人銀行的新加坡分行經理斯圖爾森埃格在庭上供證時說,他經介紹認識了一名叫陳金隆(譯音,英文名爲Eric Tan)的准客戶。當斯圖爾森埃格首次在吉隆坡與該客戶會面,對方自我介紹爲“陳金隆”,但過後坦承自己就是劉特佐。被告也發現,原來在電郵與電話上與他溝通的“陳金隆”,其實就是劉特佐。
劉特佐過後以“陳金隆”的名字在安勤銀行的新加坡分行開設四個企業戶頭。厲害的是,案情顯示爲劉特佐開設銀行戶頭時,被告收到一名叫“陳金隆”的男子的護照與履曆文件,發現確實有陳金隆這個人。
既然是“自己人”,納吉怎樣都要庇護,于是無論包括新加坡等外國如何舉證、披露文件,從馬國總警長到一馬公司首席執行員等官員相繼跳出來爲劉特佐“漂白”,堅持劉特佐和一馬公司毫無關系。
羅斯瑪“獨樂樂”
劉特佐“衆樂樂”
光是懂辦事是不夠的,要懂得討老板歡心更重要。有趣的是,劉特佐出手闊綽,比起納吉夫人羅斯瑪的奢華有過之而無不及。
不同之處是羅斯瑪把錢花在自己身上,珠寶名牌包挂滿身,劉特佐除了自己的享樂,打造了豪華無比的“平靜號”外,對友人也一樣豪氣,買名畫送人,買珠寶鑽石來追求女演員,甚至豪擲千金買名酒來打入金錢至上的美國明星圈子。
劉特佐是聰明人,分分鍾還正義凜然地告訴納吉,這是必須的外交手腕,必須用錢來打開上流圈子,證明自己家財萬貫,這樣當他在美國砸錢買豪宅、買公司時才不會顯得突兀。
最聰明之處恐怕還包括劉特佐送禮從不忘羅斯瑪,最有名的就是盛傳他曾送給羅斯瑪價值2300萬美元的粉紅鑽石,以及430萬美元的搭配項鏈,深得羅斯瑪之心,也就還以“枕頭風”謝禮,在納吉面前爲他美言。
搞不好兩人還有“惺惺相惜”之情,兩人的“長相”和“身形”都有異曲同工之妙,但都能“逆流而上”。一個能讓首相大人捧在手心,一個能打破種族藩籬,讓他能在“巧取豪奪大買賣”中分一杯羹,兩者都不是易事,可說是能人所不能。
劉特佐知“錢在哪裏”
老馬或網開一面
當媒體詢問會否接受納吉吐出一馬的貪款,作爲撤銷提控的交換條件,馬哈迪斬釘截鐵回說:“免談!”(NO DEAL)。但當問及劉特佐時,老馬態度放軟,表示將咨詢法律部門有關是否值得寬赦劉特佐及任何“竊取”一馬金錢的人,以便能盡快拿回該筆錢來還債。
語帶保留,老馬其實想和劉特佐談判,用錢的下落換取劉特佐的自由。馬哈迪直言知道錢的下落的就只有劉特佐和羅斯瑪,羅斯瑪和納吉的“罪孽深重”且夫妻情深,因此不在寬赦行列,但追回錢至關重要,那就只剩下劉特佐了。
根據目前所揭露的洗錢手法,劉特佐無疑是最重要的執行人,空殼公司由他開,買賣房産由他接洽,金錢彙入彙出銀行也由他一手包辦,他應是最清楚所有錢的動向之人。
馬哈迪曾表示,當局已經知道劉特佐的下落,並將要求國際刑警逮捕此人。他說,政府必須先找到劉特佐,才能拿回屬于人民一馬公司資金。若劉特佐等涉案者願回馬助查,政府將考慮爲他們提供庇護並確保其人身安全。
這也帶出劉特佐的另一“特長”,自一馬醜聞爆出後,他的行蹤成謎,偶爾通過發文告的方式“發言”,就算被美國司法部盯上,也有報道說他在台灣,還在泰國普吉等候納吉宣布勝選。
不過連他的背影也沒拍到,也不知是真是假,甚至連神通廣大的公民記者也一無所獲,還真不得不佩服他。
只是活得如此辛苦,不能出門露臉,不敢和家人聯絡,又不能再砸錢追求女人,對劉特佐來說更是最痛苦的事。
那就別再躲了,趕快出來,結束你自己的窘境,也一並結束這個拉鋸多年的“長壽劇”,讓大家找到最後的拼圖,才能在“大結局”後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