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經半年的Grab-優步並購案調查今天終于有了結果,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最終裁定,這項交易違反競爭法,罰款兩家業者1千300多萬元。
競消委今早(2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優步需繳交罰款658萬2055元,Grab則需繳交641萬9647元。
競消委:Grab實質車資漲10%-15%
Grab今年3月26日宣布收購優步(Uber)的東南亞業務,優步隨後于4月15日在本地正式下線。競消委說,那筆收購完成後,大大削弱本地私召車市場的競爭力,損害司機和乘客利益。
競消委列出的“三宗罪”包括:
- Grab實質車資連續四個月上漲10%至15%。
- 多名乘客和司機投訴,Grab今年7月修改獎勵計劃,減少乘客可獲得的獎勵積分,以及增加獎勵兌換所需的積分。Grab也減少了司機的獎勵金額和次數。
- Grab的市場占有率從原來的超過50%增至超過占80%。競消委表示,Grab強大的網絡效應和市場占有率導致潛在競爭對手難以聘請司機和采購車輛,以擴充發展和規模。
Grab回應:未在收購完成後調高車資
面對重罰,Grab今天迅速做出回應,重點包括:
- Grab強調通過合法途徑完成交易,且未在收購完成後調高車資。
- Grab會繼續保持交易前的定價模式、定價政策和司機的傭金並會定期將價格數據呈交給競消委審理。
- Grab表示很高興競消委完成了調查,也沒有要求兩家撤回合並交易。
最後一點應該是讓Grab深感慶幸的原因,罰錢了事,往後照樣是一家獨大。這也是爲什麽,在許多網友看來,那1千300多萬元的罰款對Grab來說根本無關痛癢。
一位名叫David的網友就稱,與收購費相比,這點錢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算什麽,更像是一筆交易費。
名叫Wilkie的網友也笑稱,對他們來說,1300萬是零錢隨便拿,反正不會傷害他們。
根據美國《福布斯》雜志今年初的統計,Grab的估值逾60億美元(約79億新元)。而Grab在收購優步後,優步占有Grab 27.5%的股份,估值就有約20億元。今年8月2日,Grab又獲得了20億美元(約27億新元)的融資。如今競消委只對他們罰款1千300萬元,分量多重,相信蟻粉可以自己掂量。
也有網友認爲,現在才罰Grab,未免有些太遲。而且這對消費者而言,很有可能是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這位名叫Lily的網友說:“罰他們又能怎樣?消費者根本無法從中獲利!這種懲罰應該在並購之前就實施,如今還能取消並購嗎?……現在罰Grab,後者然後再從消費者中賺錢,最終的輸家會是誰?”
對于Grab聲稱他們並沒有在合並交易後漲價,有網友就按捺不住了。
名叫Wayne的一名網友就稱:“完全胡扯,在並購後價格顯著提高了。”
難道消費者就注定是輸家嗎?即便是重罰也難以撼動Grab一家獨大的局面,那還能打出什麽牌讓市場恢複競爭力嗎?
據《聯合晚報》報道,競消委列出四大補救措施,協助市場恢複競爭力,確保其他業者能夠公平競爭。這些補救措施立即生效,一旦被發現Grab違反了措施,競消委將采取法律行動。
第一、要求Grab減輕對私召車司機的影響,允許他們轉換平台。
第二、要求Grab保持其並購前的定價算法和司機傭金率。
第三、要求優步在滿足“基于公平市場價值、提出合理報價”的前提下,將其租車子公司獅城租車(Lion City Rentals)的汽車開放售賣。
第四、禁止Grab與本地任何德士公司獨家合作。
競消委對Grab開出的罰金和上述四項硬性要求是否能消除市場壟斷,還有待觀察。
當局這次出重手懲罰私召車公司壟斷市場的行爲,相信也對其他行業發出一記警告信號。重罰企業以遏制壟斷行爲,這對消費者來說是好事,但這麽做是否不利于企業創新和商業發展呢?那條線該怎麽劃,劃到哪裏,恐怕是當局要傷腦筋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