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蟻粉如果周末沒有住進山洞的話,肯定已經看到一則腳踏車和羅厘在公路上互掐的1分鍾短視頻在網絡上瘋傳。
視頻昨天早上約7點30分在Roads.sg面簿賬號上載後,至今已經有109萬個觀看量和2萬5000多個分享,網民七嘴八舌議論,已經有7700個留言。
根據早報網的最新報道:警方證實,腳踏車騎士和羅厘司機已經雙雙被捕。騎士是在魯莽騎行和惡作劇的罪名下被捕,而羅厘司機則是因魯莽駕駛被捕。
根據《聯合晚報》今天的報道,羅厘司機是經營漁場的張勝仲(57歲),由于事發當天是冬至,他一早就到大巴窯修德善堂祭拜祖先,然後開車前往樟宜尾。
腳踏車騎士昨天就被網民大起底,是35歲的Eric Cheung。報道說,網民挖出的資料包括騎士的名字、他的面簿和LinkedIn等個人資料。網民甚至爆出騎士在英國土生土長,七八年前到本地工作。
這個“公路擂台賽”相當有意思,它教會大家三件事:
一、在一場對錯難判的爭執中,先動手發難會被罵慘。
二、馬路猶如社會縮影,任何糾紛都可能淪爲“貧富之爭”。
三、公路設施不到位,政府鼓勵以腳代車的計劃難成功。
上面“三件事”怎麽解,紅螞蟻晚點再說,先從視頻談起。“公路擂台賽”在22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上演,地點是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水彩苑公寓外的路段。
第一個視頻:事發經過
如果已經看過視頻,可以直接跳過下面五段話
1)那條公路只有兩條車道。兩輛腳踏車並肩而行,占據左邊車道,一輛羅厘在後面尾隨慢行。(視頻是靜音的,但根據上載視頻的網民描述,羅厘鳴笛兩次,示意腳踏車騎士讓路)。
2)騎著騎著,兩輛腳踏車在交通燈前停下。那輛騎在羅厘前面的腳踏車騎士回頭看了羅厘司機一眼,並在交通燈轉綠後繼續往前行。
3)那輛比較靠近路旁的腳踏車騎士開始往左移動,那輛騎在羅厘前面的腳踏車騎士似乎沒有想讓路的意思,繼續騎在羅厘的前面。當他開始慢慢往左靠與羅厘平行時,卻冷不防出手一揮,像是扔出一個瓶子,砸到羅厘的左側鏡。
(根據《聯合晚報》最新報道,羅厘司機張勝仲說,腳踏車騎士是徒手將羅厘側鏡打掉,不是扔瓶子。)
4)只見羅厘馬上往左邊轉去,直接撞向腳踏車騎士,他連人帶車被撞向路旁。
看看下面的gif就明白了:
完整視頻如下:
第二個視頻:司機下車與騎士交涉
roads.sg今早再挂出的另一視頻,這後續更有亮點,因爲按roads.sg的說法,羅厘司機本尊“現身”了,但因爲鏡頭有點遠,看不清。重點是,羅厘司機並沒有像一些媒體報道所說的不見蹤影,而是下了車,到路旁去和兩名腳踏車騎士交涉。
羅厘司機還拿手機對著騎士拍照,但突然給那名被撞的騎士(戴黑紅色安全帽那位)搶走。雙方看似對峙了一下,司機揮手示意索回手機後,腳踏車沒有反抗,把手機塞進司機衣的口袋裏。從視頻判斷,雙方並沒有爆發肢體沖突。
看下面的gif會清楚些:
騎士看來還在氣頭上,手不停揮動,有點很激動,他手腳行動看似無大礙,只是彎腰的時候似乎有點困難。完整視頻如下:
全新加坡都在找羅厘司機,有不少網民把他當“英雄”
全新加坡今天都在找羅厘司機,現在終于讓《聯合晚報》找到了。
根據張勝仲的說法,他並不是有意反擊左邊的腳踏車騎士,相反地,他是慢慢地“吃”向右邊的車道,嘗試超車,就在這時,在他右邊並行的一輛得運德士突然猛按喇叭,他跟著聽到“砰”的一聲。張勝仲稱,他以爲自己撞到右邊德士,于是本能地把駕駛盤轉向左邊試圖避開。張勝仲也稱,他過後把羅厘停在路邊,下車查看,才發現擦撞了腳踏車,羅厘左側鏡則已掉在地上。
張勝仲還說:“騎士看到我時,很生氣地用流利的英文說他的腳踏車壞了,我英語不好,幾乎聽不懂。”或許是因爲”雞同鴨講“,所以才會出現旁人以爲的“對峙”場面吧。
據媒體報道,民防部隊事後派出一輛救護車到場,但腳踏車騎士拒絕送院,警方表示“調查正在進行中”。
警方還在調查,“吃瓜群衆”早就已經有了結論了。讓人意外的是,絕大部分網民力挺羅厘司機,甚至有人認爲他是“英雄”,那一下“撞得好”,還大罵騎士有張“囂張的臉”。怎麽會這樣子呢?
這起“四輪VS兩輪”大戰教會大家什麽?
紅螞蟻幫蟻粉劃三大重點:
一、在一場對錯難判的爭執中,先動手“打人”會被罵慘
這是一個對錯難分的路霸行爲,腳踏車騎士和羅厘司機都有不對,但網民卻一面倒地抨擊腳踏車司機。只能說,先動手“打人”的那一方,一定(先)被罵慘。
不信?你看看下面這張面簿截圖:
全部都在罵腳車騎士活該,第三位網民甚至還向羅厘司機“致敬”,豎起大拇指說他幹得好!最後那位網民還說,看到騎士飛倒在地,他覺得很有“滿足感”。
不只這樣,那個被撞倒的腳踏車騎士還慘遭人肉搜索。
有網民搜出照片說,他身上穿的是一個腳踏車社群RFTI的騎車服。甚至有人挖出了腳踏車騎士的身份和工作地點,害得這家公司DDB公司連忙在面簿上澄清自家職員不是視頻裏的腳踏車騎士。
只能說,馬路如虎口,馬路也如社會縮影。是非對錯難判之前,先動手發難的那一方肯定吃虧,他會被認定是“惡人”,那一張臉不管長成什麽樣都會被說有一張“欠揍臉”。
二、公路猶如社會縮影,任何糾紛都可能淪爲格式化的“貧富之爭”
大家可以因爲不喜歡某某人的臉而群起圍攻,但有一種東西叫法理,它對事不對人。在做任何價值判斷之前,紅螞蟻帶大家先看看公共交通法令:
雖然不用繳路稅,腳踏車騎士可以在兩條或更多車道的公路上並肩而行的,但是(一個很大的但是),必須盡可能靠向左邊路沿。
所以,有網民就指出,那輛腳踏車擋在羅厘前方是違反規則,他沒有往左邊靠,反而還出手把羅厘的側鏡給砸壞。
不過,也有網民指出,在情理上,司機應該耐心一點等機會換車道,他沒有這麽做,反而在側鏡被砸壞之後,把車撞向腳車騎士。當然,也有人認爲,羅厘司機不一定是故意反擊,而是側鏡被砸,他被嚇得抓不住方向盤。
從法理和情理兩個層面去看,這應該就是一個“各打50大板”的紛爭。
《新報》引述新加坡安全駕駛中心經理Gerard Pereira說,羅厘司機的反應更糟糕。
他說:“這是大象和老鼠執政,腳踏車騎士那樣反應不對,但是羅厘司機的反應完全是錯的。那個司機的行爲就是個路霸。”
那爲何在網絡輿論上,“兩輪的老鼠”還真的成爲過街老鼠,反而是“四輪的大象”獲大部分網民支持呢?
紅螞蟻認爲,原因很簡單:有一種心態叫鋤強扶弱,羅厘被視爲是“貧”的一方,腳踏車被視爲富的一方,大家想挺“弱者”。跟很多糾紛一樣,羅厘VS腳踏車被分成“貧弱”VS“富強”兩邊。有意思的是,四輪被看成是“貧弱”,兩輪被看成是“富強”。
看看下面這個這些留言:
兩則留言的性質都差不多,第一則稱,“有錢有勢的人,法律比較難對付。” 這相信只是一種“仇富”的抱怨,按理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則說,“羅厘司機在討生計,那個騎士太過分,他的公司應該開除他!”
只能說,羅厘司機被人看成是送貨司機,是在爲三餐而忙碌的打工狀態中。腳踏車騎士被看成是有錢的專業人士,處在悠哉閑哉的享樂狀態中。而且,當網民人肉搜索,認定騎士就是某行銷公司的市場部經理後,更加強了“藍領”VS“白領”的印象。
這個網民說:“某某某是個好人,成功的高等人。但當他在騎著他的昂貴腳踏車時,請不要對他鳴笛或擋著他的路……他認定一切要照他意思做。一個低等人如羅厘司機敢妄想對他造成不便?
想象一下,如果把那輛羅厘換成是寶馬或法拉利或瑪莎拉蒂,那個“強弱”、“白藍”、“富貧”角色是不是瞬間對換了?瑪莎拉蒂撞腳踏車,相信很多人會把矛頭轉向瑪莎拉司機了。這種“仇富”心態很不健康,甚至很不理性,它反映的是人們對社會階層固化的不滿,富人更富,窮人更窮。
三、公路設施不到位,政府鼓勵大家以腳代車的計劃難成功
紅螞蟻看到那個視頻其實頗有感觸,因爲每天開著小車在路上走,即遇過“擋路”的腳踏車,也遇過相信是趕著去送貨的羅厘緊跟尾隨,隨時會吻上我的車屁股。能怎麽辦?
心裏OS在罵髒話,也不能怎麽樣,只能看准機會換車道,嫌命太長才會和路霸拼命。
回頭想想,我們的公路在現階段合腳踏車騎士使用嗎?政府大力推動“減少用車”(car lite)的生活方式,鼓勵大家步行、以腳踏車代步,以及搭地鐵和巴士等綠色出行。但如果公路設施不到位,比如說缺乏腳車專用道,那所謂car lite只能是空中樓閣,講爽而已。特別是“兩輪老鼠”和“四輪大象”爭搶公路空間的糾紛成爲全城熱門話題時,肯定會對car lite 沒信心。
紅螞蟻小時候就學會騎車了,但從來沒有在新加坡的公路上騎,不只因爲騎術不精,更多是覺得不安全。這一次是腳踏車和羅厘爭路,下一次會不會是腳踏車和大卡車或鏟泥車爭搶?一個比一個驚險啊。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上個月出席《聯合早報》舉辦的小組討論會上說,如果“減少用車”計劃能取得成效,就有機會把一些車道“收回來”,改建爲腳踏車道或加寬人行道等,使步行和騎車更安全,進而鼓勵國人多以這類方式出行。
這聽來像個雞跟雞蛋的問題。人們減少用車才能把車道改爲腳踏車道,但不夠腳踏車道供使用,又要怎麽說服人們“以腳車替代汽車”呢?土地資源有限,確實是小國的一大困擾。
許部長還說:“我們能夠做到(減少用車,讓腳踏車道和人行道等設施更安全)嗎?應該可以,當然不是現在或明天,不過在20年內應該可以做得到。”
漫長的20年。
在這之前,所有公路使用者,不管是兩只腳的、兩輪的、四輪的還是多少輪的,大家就忍著點吧,不想白白在路上丟命,就要相互包容一點。都是公家的路,不是你“阿公的路”,文明出行很重要。在路上要學會忍忍,真受不了的話,就把你錄到的視頻放上網,公開羞辱那個壞司機。大家退一步海闊天空,就能互保平安保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