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關注昨日(3日)的馬來西亞新聞,應該會知道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又和馬國首相馬哈迪杠上了。吃瓜子看戲的人看得開心,但對當事人來說心結恐怕已經越結越深,再也解不開了。
馬哈迪和柔佛王室的恩怨由來已久,內容豐富到幾乎可以拍攝一部時空背景橫跨三十多年的曆史長劇。這個心結可以追朔到已故柔佛蘇丹依斯幹達(東姑依斯邁的祖父)仍在位的那段歲月。
一切得從馬哈迪首次任相說起。
1983年以前國會通過的法案需元首禦准
馬哈迪在其早期著作《馬來人的困境》中,就挑明了他對馬來王室所抱持的批判態度。他認爲馬來人的落後源自于他們的封建觀念。馬哈迪擔任首相後,最高元首和各州王室的權力讓他有所忌憚。由于權力不集中在自己手上,馬哈迪擔心自己推動議程時難免會綁手綁腳。
1981年馬哈迪首次接任馬國首相。根據馬國憲法,最高元首采輪任制。時任柔佛蘇丹依斯幹達,也就是現任柔佛蘇丹依布拉欣的父親,王儲東姑依斯邁的祖父,將有可能在1984年接任最高元首。
由于蘇丹依斯幹達曾被指控卷入一些刑事案件,馬哈迪對他接任最高元首持保留意見。
馬哈迪推動修憲取消元首禦准權
1983年,馬哈迪決定先發制人,取消最高元首有權拒絕禦准國會通過法案的重大權力。以他爲首的國陣在馬國國會上下議院通過一項削弱王權的憲法修正案。這項法案旨在削弱馬國憲法中,最高元首對法案的禦准權。
根據第一次通過的修正案版本,憲法修訂後,任何在國會通過的法案,無論最高元首是否禦准,都會在15天內自動生效。另一方面,這份法案也將宣布緊急狀態的權力從最高元首轉移到首相手中。
時任最高元首,彭亨州蘇丹阿末沙剛開始口頭答應禦准這項修正案。然而,馬國另外幾州的統治者大表反對。這項修正案除了移除馬國最高統治者對國會通過法案的禦准權,同時也將剝奪各州蘇丹對州議會所通過州法案的禦准權。
各州統治者反對,馬哈迪動員群衆和媒體施壓
馬國九個州統治者組成的統治者理事會(馬國有13州,但只有其中9州有世襲王室)開會後決定公開反對這項修正案。由于原有憲法規定任何新法案即使在國會通過,必須獲得最高元首的禦准才能生效。當時的最高元首和統治者理事會絕無可能禦准上述對自己不利的修正法案,因此第一版修正案在國會通過後,遲遲無法獲得最高元首禦准,在馬國隨即形成一場憲政危機。
馬哈迪開始利用巫統動員群衆抗議,並通過國家控制的新聞媒體制造輿論,對馬國各州王室的奢華生活方式做出指控。當時的總檢察長也出面說明法案不需要最高元首的同意才能生效。
最後,僵持不下的馬國政府和統治者理事會決定各退一步,通過一份協商後雙方都可接受的修正法案。
1984年和1994年兩次修憲,限縮元首禦准權
馬國國會于是在1984通過另一個版本的憲法修正案,這項法案的重點包括:
一、馬國國會一旦通過任何法案,呈送最高元首後,最高元首有權反對法案生效,並連同自己的反對聲明及意見將法案退回國會。但是,收到退回法案的國會有權再度通過該法案,並且沒有義務遵照元首的意見進行修改。一旦法案在國會再次通過,元首將無法再動用否決權,法案在無需元首禦准的情況下即可在接下來的30天內生效。換句話說,最高元首只能拖延至多60天,只要獲得國會通過,法案最終無論如何都會生效。
二、最高元首仍掌握宣布緊急狀態的權力。
三、各州統治者對州議會通過的法案仍保有禦准權。
1994年馬國國會再度通過另一個憲法修正案,進一步限縮最高元首的權力。根據修正案內容,任何國會通過的法案只要超過30天的簽署期限,無論最高元首是否禦准,都將自動生效爲法律。憲法修訂後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