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螞蟻昨天寫了一篇有關柔佛王室和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的爭端起源,一切恩怨來自馬哈迪首次任相摘除最高元首禦准權的舉措。1983年馬哈迪推動修憲,經過民選政府和統治者會議的一陣對立拉扯後,1984年的憲法修正案成功將最高元首禦准期限縮減至60天,1994年進一步修法將禦准期縮短至30天,無論法案是否經元首禦准都可自動生效。該次修憲大幅降低世襲王室在馬國政治所能扮演的支配地位,可說是馬哈迪對柔佛王室和各州王室地位所開的第一炮。
時間來到1992年,馬哈迪再次以修憲爲手段,對王室權力開了第二炮,進一步推動限縮王權。這一次開刀的是各州蘇丹和統治者的免控權。如果用一句話簡單的概括,就是將“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概念寫入憲法。
在那之前,除非蘇丹或統治者放棄自己的豁免權,否則在原有的憲法中,蘇丹及統治者享有絕對的民事和刑事免控權。換句話說,蘇丹及統治者犯下的任何罪行,都不必被法律追究。
柔佛蘇丹毆打致傷一名鈎球教練
1992年馬哈迪開的第二炮,對准的核心正是當時柔佛王室及時任柔佛蘇丹依斯幹達,正是因爲蘇丹依斯幹達和他的兩位王子(現任蘇丹依布拉欣及二王子東姑阿都馬吉)惡名昭彰的暴力史,讓馬哈迪和其執政的國陣有了在國會提案修憲的口實,藉此摘除蘇丹及統治者的豁免權。
1992年11月30日,一位鈎球隊教練哥美茲(Douglas Gomez)被柔佛蘇丹依斯幹達傳召進宮。據當時的媒體報道,哥美茲在入宮觐見蘇丹數小時後離開。守候在宮外的記者看見一臉驚恐和身上滿是傷痕的哥美茲出現,很明顯在宮內被人襲擊,但後者不發一言。
根據當時的馬國憲法,各州蘇丹和統治者都享有民事及刑事免控權。同時,任何對蘇丹和統治者的批評都有可能被控煽動罪名。這應該足以解釋,爲何哥美茲滿腹委屈,卻只能往肚裏吞。
柔佛二王子涉嫌在一場鈎球賽後攻擊對手守門員
哥美茲爲什麽被打,得從蘇丹依斯幹達的二王子東姑阿都馬吉(現任蘇丹依布拉欣的弟弟)在1992年一場鈎球賽後的暴力攻擊事件說起。1992年馬來西亞運動會,東姑阿都馬吉代表的柔佛隊在鈎球決賽敗給霹雳隊。
輸球後心有不甘的東姑阿都馬吉在賽後跑到霹雳隊的休息室和對方守門員西華拉惹(Mohd Jaafar Selvarajah)對峙,並掌掴和飛踹對方至昏迷。事後東姑阿都馬吉被法庭宣判有罪(王子沒有免控權),賠償對方1千令吉(約333新元),並被馬國鈎球總會禁賽5年。
蘇丹依斯幹達要求柔佛所有球隊罷賽
蘇丹依斯幹達爲幫兒子出氣,谕令柔佛的各級鈎球隊罷賽。柔佛鈎球協會宣布杯葛所有全國性的比賽以示抗議。哥美茲當時執教的蘇丹阿布巴卡學院鈎球隊由于蘇丹依斯幹達的施壓,不得不在一場全國校際比賽開賽前幾個小時退出比賽。
哥美茲有感于自己的子弟兵被剝奪了比賽的權利,于是開腔炮轟柔佛鈎球協會的這項罷賽令無異于“摧毀(柔佛)州內的鈎球運動”。這番言論傳到蘇丹依斯幹達耳中,哥美茲隨後被傳召入宮,並在幾位柔佛禦林軍的注視下,被蘇丹依斯幹達毆打,導致他的臉部、肋骨和腹部受傷。
哥美茲在同年12月6日,即事發一個星期後向警方報案。由于蘇丹享有免控權,因此無法入罪。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馬哈迪爲首的馬國政府于是開始動員,准備在國會通過新的憲法修正案以取消蘇丹及統治者的民事及刑事免控權。
馬哈迪推動修憲取消蘇丹免控權
馬哈迪在“哥美茲事件”後,對媒體指出:
“雖然幾乎每一任首相和州務大臣都有向巫統理事會報告他們(蘇丹們)的問題,但是公衆從來不知道。所以公衆不會知道政府所面對的問題。”
馬哈迪形容蘇丹依斯幹達毆打哥美茲是“做了不該做的事”,而這件事成爲”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根據《透視大馬》報道,馬哈迪當年回應此事時說:
“王權不能淩駕法律。他們不可以殺害平民,也不可以打人。”
馬哈迪在1993年年初在國會提呈修正法案時表示,各州蘇丹及統治者的免控權必須予以免除,以避免馬國君主立憲制招來人民的厭惡。
“如果不修改法律,最壞的情況可能發生……可能有一天議員們將被迫廢除王室。”
時任副首相嘉化峇峇也強調政府並沒有打算廢除君主立憲制,相反的各州王室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他說道:
“一個公正的君王會被尊重,一個殘暴的君王則會被罷黜。”
他強調馬國憲法雖然賦予蘇丹們一些特權,但並不代表他們可以肆意毆打、殺害或傷害任何一個普通公民。
柔王室成員在20年間涉及23宗案件
在國會特別會議期間,更多蘇丹依斯幹達和其兩位王子(現任蘇丹依布拉欣及東姑阿都馬吉)的暴力罪行全數曝光。參與辯論的國會議員在下議院揭露柔佛王室在1972年至1992年間所犯下的罪行。據統計,柔王室涉及23宗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傷人、強奸及誤殺罪。蘇丹依斯幹達包辦了其中15宗。
部分罪行由于過于嚴重而無法在馬國媒體刊登。綜合當時《海峽時報》及《華盛頓郵報》的報道來看,蘇丹依斯幹達仍是王儲期間就已犯下各項刑事罪名,由于當時他尚未登基爲蘇丹,因此沒有免控權。
上述罪名中,最嚴重的是在1970年代涉嫌射殺一名男子,蘇丹依斯幹達辯解自己以爲對方正在走私,因此開槍。法庭最後判處他監禁六個月,但其父親也就是時任柔佛蘇丹旋即赦免他的罪行。
1981年蘇丹依斯幹達登基後,也被指控犯下多項毆打及掌掴州議員、警員和軍人的罪行。由于當時已登基爲蘇丹的他享有免控權,最後總是能全身而退。
志期1993年1月21日的《海峽時報》也報道,馬國《每日新聞》除了報道上述所列罪行,也留下一段注腳:
“尚有其他幾項涉及到柔佛蘇丹(依斯幹達)和王儲(現任柔佛蘇丹依布拉欣)的事件,例如高爾夫球場事件和強奸案都有在國會被提起,但無法刊出。”
柔佛王室至今對于議員在國會做出的上述指控始終保持緘默,即不承認也不否認。
國外媒體和民間曾傳聞蘇丹依斯幹達打死一名球童
根據國外媒體如美國《華盛頓郵報》和英國《獨立報》分別在1992年12月和1993年1月的報道,高爾夫球場事件發生在蘇丹依斯幹達于1987年兼任馬國最高元首期間。當時他使用高爾夫球棒將一名球童毆打致死。據報道,球童因爲幹擾到蘇丹依斯幹達開球,而惹來殺生之禍。
已故馬國民主行動黨議員卡巴星曾在國會詢問蘇丹依斯幹達爲何從未因這起案件被對付。無論如何,在1992年”哥美茲事件“發生前,馬國媒體對蘇丹依斯幹達犯下的刑事罪名一概噤聲,因此相關指控也都無疾而終。
更多未經證實的坊間傳聞
根據坊間傳聞,蘇丹依斯幹達在出巡時會在其勞斯萊斯轎車放上一把霰彈槍。如果一般平民膽敢超車,就有可能被罰款,或當場被罰交互蹲跳。當然,紅螞蟻必須再次強調,這是坊間傳聞。
當年紅螞蟻的父親也曾吐過苦水,說他開車時因爲來不及將車子停放在路邊讓後方的蘇丹車隊經過,車身被開路的交警大力踹了幾腳。再次強調,這也是(紅螞蟻)道聽(父親)途說。
紅螞蟻在中學時代在新山的某個海邊玩耍時,曾親身經曆蘇丹依斯幹達車隊從身旁呼嘯而過的感覺。因爲當時還沒有駕照,所以無法親自確認在路上擋路或超車會不會被教訓,但當時所有路上的車輛倒是都乖乖停到了路旁(不是讓路,是停下)。
第二版修正案正式生效,取消免控權但保留部分特權
經過議員陳述及辯論以上柔佛王室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後,掌握國會三分之二議席的國陣于1993年1月成功在國會通過較爲激進的第一版修正案。根據這個版本修正案,各州蘇丹及統治者不再享有免控權。一旦涉嫌犯罪,他們將和平民一樣在民事和刑事法庭被提控。
各州蘇丹及統治者組成的統治者理事會對此強烈反彈,抗議王室專屬的特權被剝奪。
馬國政府隨後在1993年3月提呈了另一個較爲溫和的修正案版本,並再次跨過國會三分之二議席同意的修憲門檻,而這個稍微給王室留點顔面的修正案也終于獲得統治者理事會的同意。
根據生效的憲法修正案,各州蘇丹及統治者的民事及刑事免控權仍將被取消。然而,假如他們犯罪,他們也不會在一般的法庭被提控。反之,案件將由一個特別法庭審理。特別法庭將由五位法官組成,統治者理事會有權任命其中兩位法官。一旦被判有罪,蘇丹、統治者及他們的家屬仍有權獲得統治者理事會特赦。無論如何,被判刑超過一天以上的蘇丹或統治者必須自動退位。
一名新加坡人曾嘗試民事起訴彭亨蘇丹但失敗
憲法修正後,一名新加坡公民曾在1996年入禀特別法庭控告時任彭亨蘇丹阿末沙誹謗,但被該法庭以外國公民無權起訴馬國蘇丹爲由駁回。而森美蘭統治者端姑嘉化則成爲第一個在特別法庭被做出不利判決的統治者。他在一起民事案件被判必須償還積欠一家銀行的100萬美元欠款。
現任柔佛王儲對當年王室不被禮遇耿耿于懷
雖然蘇丹依斯幹達已在2010年駕崩,但其孫子,也就是現任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似乎仍對馬哈迪當初剝奪王室免控權的那段曆史耿耿于懷。
1992年,蘇丹依斯幹達在王宮毆打鈎球教練哥美茲的時候,東姑依斯邁8歲。他在2016年3月在其面簿貼文控訴:
“我永遠不會忘記1992年的憲法危機。我還記得當時聯邦政府官員是怎麽對待我的家人。”
“我記得當時他們試圖解散柔佛禦林軍,柔佛的行政議員也被令不能到機場迎接我的祖父(蘇丹依斯幹達),工程局被下令不能來維修柔佛王宮的任何東西。”
“我的母後甚至在從新加坡進入柔佛時被馬國關卡截停。她被要求下次以便讓他們檢查車裏的東西。我還記得這一切,也仍然記得必須爲此負責的人(暗指馬哈迪)。”
他的貼文明顯規避談論這一連串事件發生的起源,他的祖父毆打了一位平民,並因享有免控權而逃過法律追訴。
哥美茲之子發文回應父親的委屈更不能忘
真正的受害者,當年那位被毆打的鈎球教練,哥美茲的兒子布萊恩哥美茲(Brian Gomez)隨後發文以更多的“我還記得”做出回應:
“我還記得他(哥美茲)說起當時在王宮發生的事,還有(他臉上)的黑眼圈出自誰的手。”
“我還記得,在當時兩個巨人(指馬哈迪和蘇丹依斯幹達)的鬥爭中,是一般平民百姓站出來並照亮了前路。”
“我還記得當時那些拒絕跟我父親收費的新山計程車司機。”
他最後留下一句:
“真正的權力屬于人民。”
這句“真正的權力屬于人民”值得細細品嘗,或許才是這場馬哈迪與柔佛王室鬥爭中最佳的注解。無論馬哈迪、蘇丹依斯幹達、蘇丹依布拉欣抑或東姑依斯邁,都沒有權力逾越這個分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