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昨晚宣布所有人出門都必須戴上口罩,只有兩歲以下的幼童因安全理由可無須戴口罩,以及那些在戶外跑步、快步行走和騎腳踏車等,進行著激烈運動的人可享有例外,但運動後就得戴上口罩。
很多網民由此悟出一個道理:
口罩短缺的民衆,記得穿好運動衣,一踏出門就開始激烈地跑步,一刻都不能停。
否則被抓到沒戴口罩,政府剛發給你的600元補貼金才剛進口袋就要還回去了。因爲初犯者會罰款300新元,重犯者要面對1000元罰款或被控上法庭。違例的外籍人士的就業准證和工作准證甚至可被撤銷,或被取消永久居留權。
政府宣布新規定後,大家心中都有很多疑問如:
- 何謂劇烈運動?
- 戶外吸煙時能不戴口罩一下子嗎?
何謂劇烈運動?
究竟在政府的字典裏,什麽才能歸類在劇烈運動呢?畢竟每個人的定義可能不一樣。按照心跳數、臉紅度、運動總時間、還是流汗量?聯合領導跨部門抗疫工作小組的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昨晚在記者會上宣布這項新措施,沒有進一步定義激烈運動。
于是網民紛紛問,跳繩、爬樓梯、Zumba(尊巴)、皮拉提、結合皮拉提和搏擊的Pilloxing或者像國會議長日前在戶外滿頭大汗示範的仰臥起坐和平板支撐(Plank),算是劇烈運動嗎?
有網民說,對于腿腳不太好的老人家,走幾步路就已經是很劇烈的運動了,所以要如何判斷?
退休新聞工作者何盈也有同樣的困惑。他指出,
每個人對激烈運動的解讀或許不同,當局也沒給出清楚的定義,曾有專家說,最激烈的運動是“床上運動”,他今早看到有人在公園做瑜伽,不停發出叫聲,由此總結說:夠激烈吧?
有網民也問,爲何當局要定下有歧義的規定,不僅讓國人感到混亂,當局在執法上也會遇到很多麻煩。這樣不但給大家有機會搬出各種借口,例如根本不在跑步的人裝作在跑步,也給公民記者們有機會拍下可能“犯規”的人的照片,放上網讓大家公審。
經常跑步運動的網民就說:“跑步的人,不會一直都在跑步的狀態,跑累了就會慢跑,甚至走路,難道他們一放慢腳步就需要立馬戴上口罩?”
有網民也分享了自己跑步時因爲發出一聲“咳嗽聲”,被稽查人員逮到的過程。他說,在鄰裏公園跑了10公裏後,停下來喝口水時爲了清理喉嚨正常地“咳了一聲”,這時,一名自稱是公園局稽查員的女子就過來要求他立刻戴上口罩。
有蟻粉指出,激烈運動者也有可能是2019冠狀病毒疾病(簡稱冠病19)帶菌者,他們的傳染率比沒在運動的人還高出許多,因此更應該戴口罩。
日前歐洲一群科學家的研究顯示,當一個人跑步或騎腳踏車時,冠病散播的距離,有可能超過一米。專家解釋說,路人或在運動的人呼出的微液滴會附在氣流中,因此在行人身後行走的人應與前者保持四至五米距離。
若前者在跑步或騎腳踏車,身後同樣在跑步或騎腳車的人則應保持至少10米距離。倘若兩者之間正快速行駛,則應保持20米距離。
基于此,不少民衆建議,應該直接讓全民戴口罩,不分運動與否,不想戴口罩運動的人就留在家裏運動。
有蟻粉認爲,在這種抗疫的嚴峻時刻,政府應該更果斷地落實更嚴格和全面的措施,才能讓疫情更快地“阻斷”,不應該像擠牙膏式地,每天逐步提升嚴格程度。
也難怪大家有這樣的想法,以下是《聯合早報》整理出我國過去一周究竟出了多少條新的防疫措施。
戶外吸煙時能不戴口罩一下子嗎?
吸煙者這個月鐵定難熬。除了要面對阻斷措施(Circuit Breaker)的種種不便外,還要強忍著煙瘾。
室內本來就不能吸煙,現在室外吸煙又要戴口罩,今天環境局更宣布咖啡店、小販中心和烏節路的所有吸煙角落將關閉。
紅螞蟻的小夥伴今天就看到不少在戶外吸煙的人,環顧周圍後立馬拉下口罩猛抽的“鬼祟”一幕。
有女網民也拍視頻分享自己拉下口罩吸煙被稽查員盯上的經曆。
她說,稽查員堅持要她戴著口罩抽煙,還教導她如何在戴著口罩的情況下還可以順暢地抽煙(下圖右,左邊的不對哦)。
網民紛紛都勸吸煙者就借著這個大好機會戒煙吧,不然就回屋裏再抽。
紅螞蟻的小夥伴提議煙客不妨可以試一下:
一邊跑步一邊吸煙,一箭雙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