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的聯署請願不時發生,成了網民表達訴求的途徑,請願不一定能夠改變任何政策,但對當局有提醒的作用。
從積極的角度來看,網上的請願頻頻也反映出,國人的公民意識越來越強。
根據《聯合早報》的報道,至6月7日爲止,已有2萬5000人在請願平台change.org簽署(今天6月10日已經有將近4萬人簽署)。
這回請的又是什麽願?
原來他們是具有高度個人隱私意識的一群人,對于政府有意推出穿戴式的“追蹤配備”,憂心忡忡,而聯署反對。
根據聯署發起人羅某的說法:
“法律上是否讓追蹤科技合法化,這是個有待討論的問題。即使不是,我們也意識到這可能造成兩級化社會,有戴和沒戴配備的人之間可能産生偏見和分化現象。”
這些話乍聽起來有點道理,但這也反映出政府的政策構思和目的沒有表達清楚,引起不少人的誤解。
主管智慧國事務的外交部長維文說,政府將在本月中推出的方便攜帶的“合力追蹤”(TraceTogether)記錄器,既未安裝全球定位系統,也不具備鏈接互聯網或移動通訊網絡的功能,因此不會記錄或追蹤使用者的位置。
記錄器上的記錄會在25天後自動消除,數據也不會上載到中央數據庫。
政府現階段不考慮立法強制人們使用,而是要通過鼓勵和勸導的方式,提高人們對“合力追蹤”的參與度。
維文針對網上的聯署行動說,穿戴式的配備並非追蹤器,而是記錄器,功能在于記錄穿戴配備者曾經通過藍牙訊號接觸到的病例。
穿戴式的配備是記錄器,非追蹤器,這個概念不容易叫人搞清楚,尤其是它作爲“合力追蹤”手機應用的“助手”,總是讓人有“被追蹤”的感覺。
所以,與其說它是“追蹤器”,不如說它是“出門記錄器”更爲名正言順。
它也不一定是“穿戴”在手腕上,這也難怪網上聯署反對者擔心它像是給犯人戴著的電子追蹤器。
這個“出門記錄器”原來是可以放在口袋裏或是包包裏的“小玩意兒”(small token),具有藍牙訊號的功能,可以跟其他使用者(包括“合力追蹤”手機應用)發生近距離接觸而互相記錄。既方便又不耗手機電量,是它的最大特點。
政府要推廣這類“出門記錄器”,最好先把概念、功能和目的說清楚。
話說回來,一些人害怕個人隱私權不保,而抗拒科技抗疫的做法,就好比因爲怕溺斃的人,不敢學習遊泳,卻不知道學會遊泳才不怕溺斃。
況且,政府的做法純粹是以阻斷病毒傳播鏈爲目的。
全球的2019冠病疫情已告訴各國政府,阻斷病毒的傳播鏈是各國必須應付的持久戰。唯有通過科技,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克服了這道難關,也才能保障社會大衆正常生活的自由。
如果大多數人都以隱私爲名,不願意被科技“追蹤”或“記錄”,那整體社會就無法放心地恢複常態。
隨著 “後疫情”時代的到來,人們出門時在身上或是袋袋包包裏順便多帶一件“小玩意兒”,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其實現代年輕人在背包外吊著各類小東東,早已成了一種時尚。
這也叫我想起,多年前,不少人趕上日本“養小雞”的風潮,身上或是包裏隨時隨地帶著可愛的電子小雞。或許,”出門記錄器”可以設計成不同動物的造型,當局不妨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