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加坡衛生部說,不建議把脖套(neck gaiters)或頭巾當口罩使用,公衆外出時都應戴上能有效遮住口鼻的口罩。
衛生部爲什麽會突然有此建議呢?
事情源于帶著類似脖套的乘客席爾瓦(Nimal De Silva)上個星期三(19日)傍晚約6時,在位于尼诰大道一帶的巴士車站搭巴士,因爲不是戴口罩而被拒上車。
他被指強詞奪理向司機爆粗口,還用手機拍下整個過程在面簿直播,大鬧超過15分鍾。
根據面簿直播視頻,巴士車長向控制中心求助,說乘客沒有戴口罩,只戴了個“面巾”,並問這是否可以通過。
此事引發網民熱議,也有公衆提出脖套是否能算是“口罩”的疑問。
根據《海峽時報》8月23日的一封讀者來函,一名張姓讀者也表示希望衛生部介入,針對此事公開澄清以避免往後有類似事件發生。
這名讀者指出,脖套和布料口罩似乎都符合衛生部對于“口罩”的定義,因此也希望新捷運也能向公衆表明,是否給予員工統一指示,說明哪一些脖套或者布料口罩是被允許的。
律師拉詹(Rajan Supramaniam)在答複《海峽時報》詢問時也說:
“衛生部應該提供更明確的指引,告訴公衆是否可以用脖套以及手帕、圍巾等其他布制品來代替口罩。”
“這也有利于警方了解什麽是可以被接受的,這樣他們在執法時不會産生歧義。”
政府4月16起規定,所有人只要出門就必須戴上口罩。違法者初犯罰款300元,重犯者則罰款1000元或被控上法庭。外籍人士的工作證件或永久居民權也可能被吊銷。政府規定,所有人只要出門就必須戴上口罩。
不過,兩歲以下的幼童,基于安全理由可以不戴口罩。人們在戶外進行比較激烈的運動,如跑步,也可以不戴口罩,但必須時刻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衛生部對此事的立場是什麽?
衛生部答複媒體詢問時指出,
公衆在外出時佩戴的口罩,必須完全遮蓋並貼近鼻子以及嘴巴,口罩和臉部之間也應該不留縫隙。
衛生部說,
口罩的設計以及制作應該是爲了遮蓋鼻子和嘴巴以保護佩戴者。這可包括面罩以外的紙質或布料的口罩,但是並不建議公衆把脖套或頭巾當口罩使用。
這與當局在6月2日起說明面罩不可代替口罩時的說法有相同之處。
戴面罩固然能起到一些防護作用,但與口罩不同的是,面罩和臉部之間留有一定距離,因此飛沫仍有可能濺出。因而,口罩比面罩更能有效阻擋冠狀病毒透過飛沫傳播。如果只戴面罩,可面對相當于沒戴口罩的懲罰。
對于那些出現呼吸道感染症狀例如咳嗽或流鼻涕,以及某些更容易感染冠狀病毒的公衆,衛生部也建議,應當戴手術口罩或可重複使用且過濾性能更好的口罩。
這包括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患有其他並發症如糖尿病或心髒病的公衆,以及要跟那些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患者進行互動或者提供護理的人。
網民:“不建議”是不是意味著“依然可以”?
顯然的,網民都不太能接受當局“模棱兩可”的立場,紛紛留言反問當局說,“不建議”是指“依然可以”的意思嗎?那戴脖套或將頭巾當口罩使用,是不會被罰款,對吧?
那如果確保所戴脖套或頭巾可以完全遮蓋並貼近鼻子以及嘴巴,口罩和臉部之間沒有不留縫隙,是不是就能代替口罩呢?
大家還是希望當局能給出明確的立場,讓前線工作人員執法時不會遭到大家的質疑。
《華盛頓郵報》報道,一項杜克大學的研究發現,一些棉布口罩的效果與標准外科手術口罩差不多,反而是一些流行的替代品,例如以薄而有彈性的布料制成的脖套,可能比不戴口罩來得更糟糕,因爲它們無法阻擋空氣。
其實網民的怨言也並非無理取鬧,如果當局的說法更加明確,可能就不會發生上述事件,也可能不會驚動警方介入調查、或出現各政府部門出來譴責乘客的行爲。
陸路交通管理局面簿貼文指出,乘客若不遵守現有規定,交通員工有權拒絕讓他們上車。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員工也會向控制中心咨詢。
“我們不會縱容任何對公共交通員工的騷擾或粗暴行爲,也籲請所有乘客尊重他們,對他們友善。”
全國交通工友聯合會(NTWU)在面簿貼文批評乘客的行爲,認爲“所有巴士車長都盡力確保所有乘客的安全。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羞辱對方。”
交通部長王乙康也在面簿發文譴責這類行爲。
他指出,盡管大家因冠病疫情身處在充滿不確定性的時期,
“但這不能作爲對其他履行職責的人動粗或辱罵的借口。巴士上最不該有的就是既不合作又辱罵他人的乘客。”
王乙康說,一些巴士車長早上4時就開工,安全駕駛巴士並准時地將男女老少送去上學上班、上巴刹或去辦事。他指出,優雅禮儀是關愛社會的基石,也呼籲公衆優雅對待巴士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