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來一張罰單截圖
具體情況如下:今天我爸在人行道上邊走邊抽煙,被罰了$200。說是有遮雨棚的地方禁止吸煙,最近查的嚴,我這兒是義順區,不知道其他地區。提醒大家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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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網友通報:如果你在高樓向外丟香煙頭,不幸被電眼拍到的話,不但會被罰錢,更有可能會被控上法庭。因爲有人被電眼連續4天拍到在組屋區,往窗口外扔煙頭。
要說這個人“倒黴”,估計新加坡環境局會不服~
- 爲啥要花那麽大代價架設電眼(通常是裝在對面組屋的牆上),抓的就是高樓抛物的“垃圾蟲”!
- 爲啥電眼能抓到你?其實是因爲之前已經不止一次收到投訴,有關高樓抛物的了。要知道,新加坡組屋高樓多,一向對高樓抛物很介意,這個人抛的還是會燃的煙頭,危險性更高,更是零容忍。
- 而且~ 一連四天被電眼拍到扔煙頭,說句不客氣的話,是“慣犯”呐,這真是太不把自己的“劣迹”當回事了。
這樣說來,網友面臨的懲戒後果,可能很嚴重哦!希望他能接受這個慘痛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