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日),新加坡交通部發言人表示,馬來西亞已經通過外交信函確認將新隆高鐵項目的延期費用彙給新加坡。
回溯去年9月初,新馬兩國達成協議,將新隆高鐵計劃延後兩年。當時,馬來西亞的經濟部長阿茲敏在記者會上表示,馬來西亞需要爲項目的延期賠償承包商約1500萬新元的誤工損失。
有些網友希望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能夠確實履行協議內容。
也有人認爲馬來西亞不需要就延期賠償新加坡,但在各位網友的“教育”下也沒翻起什麽水花。
2020年5月31日以後,如果馬來西亞依舊沒有重啓項目,將被視爲違約,除了本次支付的誤工費,還要支付償還新加坡迄今爲止所有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