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時不時有聽說周圍(或周圍的周圍)有人丟孩子,東一個西一個的。據說中國兒童的失蹤案,每年超過20萬件。去年劉德華主演的電影《失孤》,趙薇擔綱的《親愛的》,都是以兒童拐賣事件爲背景.大片不惜撞題,足見此事簡直是中國人民心頭大患。許多生活在陽光裏的人們都不由問:那些被拐的孩子,都去了哪裏。最近馬來西亞媒體踢爆一類案例,看得大家心裏一緊。
▲馬來西亞女婿劉德華演活失子的父親
原本以爲那些遍尋不獲的兒童,被轉賣、被毀容、被灌藥昏迷或致殘等,都是朋友圈的博眼球傳說而已!可是,居然在馬來西亞發現中國被拐兒童的蹤迹。可憐的孩子們被犯罪團夥弄殘後,再拐到馬來西亞行乞。
▲新華社關注~~
▲參考消息關注~~
▲消息最初在《星洲日報》爆出,隨著事態的影響擴大,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領事部已經介入調查。
其實,在中國“丐幫”制造並且控制殘疾乞丐的新聞,已經被廣泛報道和嚴厲打擊。誰曾想沉寂一段時間之後,這些幕後主腦並未散夥,反而已經走出國門。近日,馬來西亞當地媒體暗訪了一個由30多名中國人組成的職業乞丐團夥,發現其中一個受訪者竟然是從小就被拐賣弄殘,然後帶到馬來西亞行乞。
▲示意圖
爲什麽中國的殘疾人會不遠千裏跨國行乞?當然是“收入”高,各種優勢不言自喻。
- 馬來西亞華人樂善好施
- 沒有語言障礙
- 生活成本低,扣除掉往返機票、簽證費以及基本生活費,還能賺一筆。
這些馬來西亞的乞丐們並不是自己選擇出門行乞,他們大部分是被組織所控制,並且有些殘疾也不是天生。一位中國乞丐在接受馬來西亞《星報》采訪時就說:自己出生時四肢健全,但年幼時遭拐帶,犯罪團夥把他弄殘,囚禁多年後帶他出國乞討。
這些有組織的跨國犯罪團夥,甚至有自己合法注冊的公司。其中一家比較著名的公司叫殘疾人藝術團,他們招募中國的殘疾人,再分配到世界各地行乞。這些乞丐被分爲賣唱乞丐、殘障乞丐以及母子乞丐三種,然後根據實際需要,分派到中國大陸各省、香港、甚至跨國經營到泰國、越南以及馬來西亞……
比如在馬來西亞的乞丐們,都是被“上頭”安排,持旅遊簽證入境馬來西亞,然後這些殘疾人會被安排到各個熱門旅遊景點行乞,比方說馬六甲的雞場街、吉隆坡茨廠街以及槟城的一些著名景點……
▲馬六甲雞場街彌漫濃濃中國風
▲茨廠街是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著名景點
這一犯罪組織在中國國內很多地方有同夥,尤其是在東莞和鄭州兩地。記者在馬來西亞花兩天時間跟蹤了兩名行乞者,最終在吉隆坡茨廠街一家廉價酒店發現了約30名殘疾、毀容的行乞者;並親眼目睹數小時後,一名魁梧男子出現在酒店,向大家收取現金後離開。
據一個乞丐自爆:
工作狀態:他們經常來馬來西亞乞討,一待就是一個月,要知道只有頭目信任的“高級別”行乞者才能出國。而且他們也不會在國外待太久。犯罪團夥每月會從中國帶一批人到馬來西亞,同時把前一批人送回中國。
收入行情:周末遊客較多時,每天的收入可高達3000馬幣(約4788元人民幣),收入的多少取決于殘疾程度,越嚴重就越能引起遊客同情。團夥頭目會收走他們每天乞討所得的一半,並另外抽走10%,就算他們每天出行的出租車費用(是的,乞丐們都是打車上下班!)。
▲示意圖
福利情況:如果表現好,或者快離開馬來西亞時,頭兒會安排他們接受按摩服務。因爲他們的長相異于常人,一般小姐都不太願意爲他們提供服務。怎麽辦?加價!畢竟古語說得好:有錢能使鬼推磨。(福利!身爲一個跨國公司,福利怎麽也得跟google這樣的公司看齊)
馬來西亞華人樂善好施。華人公會顧問、雞場街前任顧問甘天祿表示:此前已經知道有中國人在雞場街行乞,出于人道主義,並沒有驅逐他們。如果知道這些乞丐背後有犯罪團夥的話,一定會阻止他們進入雞場街。
馬六甲福利部主任布爾漢丁的說法則是,將依據當地的特困人員法案,對外國乞討者進行處理。正在繼續檢查熱門景點的外國乞討者,一旦發現將會移交移民局。
10月18日,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負責人說:“外國人來馬來西亞乞討,沒有什麽新鮮的,是時候阻止他們了;之前也曾發現假冒僧侶參與這個犯罪團夥;對馬來西亞來說,阻止這些犯罪團夥的最佳方式就是忽略這些乞丐。”(小編A:如果說乞討是出售“可憐”,收獲施舍的金錢,也算是是一種“交易“,不由得想到那句名言,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示意圖
犯罪團夥跨國乞討的行徑引發廣泛關注之際,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領事部工作人員證實,目前已經介入調查。中國兒童在馬來西亞乞討、流浪已經成爲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雖然已經打掉了一些團夥,但還是不斷有新的犯罪團夥冒出。前段時間,領事部剛剛配合馬來西亞當地警方,解救了至少十名在馬來西亞新山市乞討的中國殘疾人。
其實不單中國人,外國殘疾兒童在馬來西亞街頭乞討的現象都比較普遍。由于案件發生在馬來西亞國內,目前還是主要依靠馬來西亞警方來處理此事,領事部只能通過及時報警、配合調查來幫助在馬來西亞的中國人。一旦兒童被解救後,使館會聯系志願者幫助解決流浪者的吃飯住宿等問題。不過目前還沒有收到馬來西亞警方介入此事的消息。
▲示意圖
然而官方的救助制度對他們來說也是徒勞的。救助強調的是“自願”二字。但實際情況是:不管是團夥的控制也好,還是他們本身的習慣與對未來的絕望也好,難以“自願”。他們中很多是從小被拐賣,然後虐待致殘,逼迫乞討的,按理說應該對犯罪團夥非常憎恨,時刻想擺脫現在的生活。但是久而久之,他們開始習慣這樣的生活:與其回家,還不如繼續在城市乞討,總會有一些收入,如果運氣好的話,收入可能還不錯。(小編B:簡直令人絕望的人生道路。)
▲示意圖
利用殘疾人甚至刻意致人傷殘後逼迫乞討的行爲,觸及的是整個社會的文明底線。這樣的殘忍如今“出口”到了國外,提醒著大家它不僅並未消失,甚至還愈演愈烈,實在有必要正視。
網友評論:
“不要給任何行乞的人錢財,你每給出的一元錢都不是在行善而是在作惡,你是資助犯罪集團去拐賣兒童去把拐來的人弄殘.不要給犯罪集團獲利的空間,如果你看到行乞的人,要麽選擇報警,要麽選給些食品衣物,要麽選擇無視,爲了未來不再有更多孩子被拐賣,請收起你的同情心做正確的事。”(小編C表示+1)
“這個話題我個人認爲和拐賣兒童性質是一樣的,不管是否把拐賣人員至殘都是從拐賣開始的!!!!中國的法律對于人販子太過仁慈,並不是說人販子必須死,但是最起碼法律要起到震懾力!那些被判了幾年的放出來的人販子他們往往都會重操舊業!!對于收買拐帶兒童更是要從重!處罰!!!”
“繁華街頭都能看到那種非常扭曲殘忍的肢體在乞討,他們追著你跑,別說給錢了,看到了都害怕。這個社會太殘忍,爲什麽就不能有所作爲管一管,把這個鏈條由上到下給拆分管制了,然後引導他們就業;對那種特意組織乞討甚至傷害致殘的,一定要重刑判罰。實在不忍看到那樣的慘面。那些團夥到處深入拐賣小孩的,所有人都很擔心就潛伏在你身邊。”
好吧,其實新加坡比馬來西亞人均收入更高,民間慈善風氣也相當濃厚。爲啥本地就沒有類似情況?靠的就是管理!
比方說,外國旅遊者來新加坡入關時,如果被發現身上沒帶超過一千塊新幣現金的,當局有權拒絕入境。當然,一般都不會查。但是,知道有這個規定,准備空手套白狼入境新加坡來討飯的就肯定得小心了。
更嚴格的規定,看一張環境局的信息截圖~~ 連賣個紙巾都要持證“經營”(在新加坡,多數是年老或殘疾人“賣紙巾”,買者也是半買半施舍。);沿街乞討?更沒那麽簡單!
新加坡環境局最新發布的規定:賣紙巾每年的執照費120元(相等于每個月10塊錢)。而且諸多條件限制,比如得定點賣,可不是說能隨心所欲想去哪裏就去哪裏的。所以,那些在小販中心或其它地方,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做法,都不合法。
在新加坡,街頭賣藝這樣隨性“浪漫”的職業,也是有相關規定約束的!
簡意如下:如果有人經常無照在街頭賣藝,騷擾到周圍的人,或者造成損害,可能被罰不超過3000新幣或者坐牢不超過兩年(消息來源于Destitute Persons ACT CHAPTER 78,有興趣了解更多的,可自行“啃讀”更多條文)
此外,在馬路上賣冰淇淋的小車,都必須持有執照才能合法經營,而且要求都是一樣的:定點!(這麽嚴格的規定,也有好處,就不需要再派城管掃街了!)
▲新加坡特色冰淇淋車上挂的那張紙,放在顯眼的地方,應該就是持證上崗的意思。
不過針對有關規定,就曾有網民與電台聽衆熱議,蠻多人認爲雖然需要管制,但不應收費。因爲在新加坡這種“賣紙巾”的人,一般都是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