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自馬六甲在國大讀博的女博士生,由四名同學及友人的擔保,與新加坡國立大學簽署了兩份合約,涉及費用超過70萬新元。
這位女博士于1993年-1997年間在國大就讀機械工程的研究生課程,然後又于2000年至2005年期間被國大選送往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就讀生化醫藥科學博士學位課程,這筆費用當時是她的四位擔保人擔保後由國大支付,結果2005年她就讀完成學業後,沒有履行合約回新加坡工作。
上圖不清楚,我們再來看清楚點
倒黴的王先生和其他的擔保人早前去到馬六甲找到女博士的父母,結果其父母根本不認賬,然而讓四名擔保人去找他本人。
此人名叫Belinda Yap Swee Li,根據音譯,可能叫葉穗麗。根據爆料,此人現在在加拿大的一間公司就職。
國際學生在新加坡讀大學,應該付學費。學費的支付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教育部發的助學金補帖,一種是學費貸款。
學費貸款則是必須在大學畢業後還的,大學期間免利息,畢業工作後開始計息,最長可還20年。
如果申請的是助學金補帖,則需要在畢業後履行一定的義務,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畢業後要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服務三年。如果申請助學金補帖的學生畢業後沒有在新加坡公司工作,則屬違約。違約也沒有關系,把助學金補帖賠給新加坡政府即可。但是有一部分學生既不履行服務三年的義務,也不賠助學金補帖。新加坡政府在這個情況下就會向違約學生的擔保人索取賠償。
由于葉穗麗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作爲國際學生,需要擔保人,但擔保人不限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可以是父母。(她當時沒有讓自己的父母做擔保人,很聰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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