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當新加坡職工總會前主席,人民行動黨前議員彭由國,承認失信和擅自動用工會款項等罪名,被判坐牢5年時,已是81歲高齡。本應安享晚年的耄耋老人,卻是觸目驚心的白發垂暮!
爲什麽不早點站出來,陳明事實真相,糾正既往錯誤,爭取盡快重獲新生呢?因爲他在過去35年裏,並沒有生活在新加坡,而是顛沛流離在泰國,因無有效身份證件或護照,只能聽命于人做散工,養豬、當小販、做倉庫保管員等。右眼因缺錢治療而瞎,左眼也不堪重負……,異鄉孤苦生活恐再難以爲繼,才下定決心回返故土,終老家庭。
是多麽大的一宗失信罪案,能讓一名事業如日中天的國家領袖,在45歲年富力強之際,毅然舍棄家庭、妻兒及其它一切,執意亡命避走他國,隱名埋姓到處輾轉30余載,幾乎不惜孤死異鄉?
法庭審訊結果揭露,彭由國任職職總主席期間,在從1973到1979年的六年裏,挪用了將近46萬新元,相等于目前的約105萬新元,折合人民幣不足500萬。這筆錢價值幾何?北京二環外的一套兩居室,抑或上海外環外寶山大場鎮的三房一廳。
試想想,一個人在趁職務之便,長期習慣性挪用了統共100萬新幣,東窗事發之後,甘于逃避責罰一走了之,而罔顧自己奮鬥有成而獲的身份和地位,得有多麽恐懼和絕望。他對國家有過貢獻,身爲資深工會領袖,曾因積極參與活動,遭受多次攻擊。更在1970年于工作中遭人襲擊,導致臉部破相。
35歲時相繼出任新加坡工業職工聯合會秘書長、新興工業雇員聯合會秘書長,以及全國職工總會會長。爲人民行動黨拿下大巴窯文德區的國會議席,並繼續蟬聯。
仕途如日中天,卻傳出潛逃的消息,幾乎是當時的報紙頭條。
新加坡建國以來一貫堅持的廉政建設的震懾力量,由此可見一斑!畢竟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有幾名國家部長先後涉及貪汙,一經發現即被毫不容情予以制裁。
曾擔任過國家發展部長的陳家彥,因在擔任國家航空公司董事時渎職,1966年被解除所有職務後,余生落魄潦倒,遭人唾棄;
1975年的環境發展部政務部長黃循文,因接受發展商賄賂,雖從50年代開始,就是忠心爲國的工會領袖之一,仍被依法控訴貪汙,罪名成立後判監三年,其後抑郁終了。
相信是因了過往對貪汙渎職國家領袖的鐵腕懲治力度,讓彭由國覺得留在新加坡定是死路一條,索性逃往他國,或許會有生機;又寄望于假以時日,事態或能有所轉圜!
畢竟,當時的職總秘書長蒂凡那(獨立後新加坡的現代化工運之父)跟彭由國的關系非常密切,曾打包票彭的爲人清白,力主貪汙調查局檢討案例,以免誤抓好人,損折工運大將。倘若由他出面,慢慢向政府滲透施壓,留下來囫囵過人生,也未嘗不是一種可能性。
事實是,蒂凡那在親眼看到貪汙調查局搜集的證據之後,選擇了沉默,以確保司法的獨立和公正。
于是,彭由國在惶惶不可終日中—-1979年中開始面臨貪汙調查局的調查;同年12月10日,被控失信和違反工會法令共六項控狀,獲准以10萬元保釋在外—-終于實施了預謀的罪行,在不到一個月後的1980年1月7日,決然棄保潛逃,自此恰如人間蒸發,與世隔絕、下落不明,端的把自己逼上了漫漫天涯路~~
直到去年的6月22日,現身新加坡駐泰國曼谷的大使館自首;隔日即被押送搭機返新;又過一天後,時隔35年再次上庭面控,又添28項控狀,並還押樟宜監獄至今,終被下判5年監牢。
在一個強調法理情有序的國家,誠然老話說“法律不外乎人情”,
畢竟讓年事已高者坐牢,的確是嚴酷考驗,但司法機構還是在謹慎考量了前國家職總主席彭由國的失信案後對其實施了懲戒,哪怕他已是風燭殘年,以確保對其他潛逃多年的罪犯發出的信息是正確和一致的。
(陳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