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聽到一些關于外籍勞工在新加坡准證取消的相關問題,例如:“我准證被老板取消了,但是沒給我白卡,我該怎麽辦?”、 “老板不讓我辭職,讓我賠償或繼續工作,我該怎麽辦?” 、”老板還欠工資,但老板說不回國,就預期逗留,預期逗留犯法,要求我先回國怎麽辦?“等等問題。
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權力,也很多人不知道人力部究竟會怎麽幫助這些外籍員工。甚至有人覺得自己是外籍員工,新加坡人力部肯定會幫著本地雇主來欺負外籍員工。今天就來說說人力部相關的一些外籍員工辭職的基本規定吧。
把辭職信交給公司/雇主並留下副本備用。 辭職信的內容必須有以下項目:
a) 辭職的日期
b) 所需給予的通知時間*
c) 最後一個工作日
* 所需給予的通知時間是依照雇傭合約上的協定。
如果雇傭合約沒有注明通知時間或沒有口頭上的協定,就以雇傭法令爲依據:
公司/雇主在你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之後旳七天內就要取消你的工作准證。如果你不是馬來西亞國籍員工,公司/雇主就要給你安排直達靠近你家鄉國際機場的票。公司/雇主安排在你登機之前,必須付清你的未付薪金。
工作准證持有者
1.公司/雇主取消工作准證後,必須給你特別出境准證讓你離開新加坡。 2.如果公司/雇主在你登機之前仍未付清薪金,你可以選擇不離開。並請馬上到人力部服務中心尋求協助。
問:我現在就要離職,但不想給予公司/雇主通知時間。我應該怎麽做?
答:在辭職信中以書面清楚地表明你願意以通知時間同等的薪金補償公司/雇主。 例如:你必須給一個月的通知時間,在辭職信中你願意以一個月的薪金作爲補償費,那你就可以馬上離職。
問:我的公司/雇主拒絕接受我的辭職,並要求我補償毀約損失。我應該怎麽做?
答:公司/雇主不可以拒絕員工辭職。公司/雇主拒絕讓員工離開是觸犯條例的。任何毀約賠償都不在雇傭法令範圍內。你應該和公司/雇主洽談或向律師咨詢意見。
問:在公司/雇主取消了我的工作准證後,我應該如何處理我的工作准證卡?
答:在公司把特別離境證交給你離開新加坡時,請把工作准證卡交給公司/雇主。
問:萬一公司/雇主不安排我回去靠近我家鄉的機場,我該如何?
答:請清楚地向公司/雇主要求安排讓你回到家鄉最靠近的國際機場。如果公司/雇主拒絕安排最靠近的國際機場,你可以到人力部服務所尋求協助。
總之任何問題,都可以打電話給人力部6438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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