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7日)晚上,新加坡警方發布文告稱,一名60歲的男子竟然手拎90萬現金,沒有進行申報,入境新加坡!
文告稱事情發生在今年1月23日,這名男子想攜帶巨款,從樟宜機場入境,遭到了舉報。
經過警方的調查,這位男子是一名商人,攜帶的現金價值超過90萬新幣!其中包括多國貨幣……..
巨款、商人、被舉報,腦補出一場大戲…….
在新加坡,任何人不得在沒有申報的情況下,攜帶超過2萬元的現金出入境。如有違反可判刑多達3年,或罰款5萬新幣,或兩者兼施。
根據警方文告,這名男子因爲未申報並且無法描述現金流向,將受到1萬2000新幣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