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素有過年放鞭炮的傳統,這不春節只有兩天了,大家開始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了。
昨天(2月2日)晚上,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交界的大士關卡(Tuas Checkpoint),一輛入境新加坡的馬來西亞車裏裝有49條鞭炮,車主當場被新加坡警方逮捕。
▲TUAS CHECKPOINT示意圖
一旦定罪,這名28歲的男子最高可被罰款5000新幣,判處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帶個鞭炮入關就這麽嚴重,如果在新加坡放呢?去年就有四名勇敢的小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2018年11月,在新加坡跑馬埔路(Race Course Road)附近的格羅士特路上,兩名男子歡快地在住宅區燃放著煙火。
But,開心不過1分鍾,就悲劇了……30秒時,警車出現;1分零2秒,警察出現。
然後,這兩名男子被警察逮捕了!
同樣是去年11月,還有兩名男子竟在組屋樓下放煙花!在武吉巴督西6道第194B座組屋附近,兩名男子燃放的煙花火花噴射高達十層樓,還差點射中人!
居民紛紛下樓尋找放煙花的男子,並且報警。警方到達後,逮捕了他們。
新加坡是明令禁鞭炮的,根據新加坡《危險煙火法案》規定,任何人不得擁有、燃放危險煙火制品。
違反規定者一旦被定罪:
1、持有鞭炮,最高罰款5000新幣,或半年到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2、燃放鞭炮,可以罰款2000新幣到10000新幣,或半年到兩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屢犯者還可能被施以最高6鞭鞭刑。
爲什麽新加坡禁鞭(鞭炮的鞭,不是鞭刑的鞭)這樣嚴?這要從50年前說起。
1968年,新加坡春節期間發生的火災中,每150起火災就有3起是因爲燃放煙花。
1970年的元宵節當天,因爲隨意燃放煙花造成了6人死亡,25人受傷,56萬多財物損失的悲劇。
因此在1972年8月1日,新加坡政府出台了《危險煙火法案》以控制燃放鞭炮。
那這幾十年來新加坡人真的完全不放煙花了嗎?No no no,政府經常放,還放得很歡呢。
2004年,新加坡政府禁鞭的法令有所松動。在當年牛車水春節慶祝活動中,活動主辦方在確保提供足夠的安全預防措施之後,向新加坡警方取得了燃放煙花的許可。
要知道,當年這件事,可是一個上了中國的官媒人民網的大新聞!
而且新加坡政府8月9日的國慶節放、華人春節放、元旦放,今年的跨年更是誇張地放了一個多小時!
2017-18的跨年,新加坡下雨了,但仍有20萬民衆冒雨欣賞煙花。
▲(王文哲 攝)
2016年,新加坡的國慶慶典從濱海灣浮動舞台改到了國家體育場,政府搞了場室內煙花晚會。
▲示意圖
還有2015年在新加坡舉行的東南亞運動會,也放了煙花:
東南亞運動會的閉幕式上,李顯龍總理點爆竹時“抗拒”的表情,還被大家津津樂道~哈哈。
但是放煙花的權力只屬于官方,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呢。開個玩笑啦,政府也是爲了大家的安全著想啊。
這個政策真是讓很多華人煩惱呢,畢竟春節放鞭炮、煙花的傳統,已經流傳了兩千多年。關于這個習俗,有個古老的傳說:
相傳古時有一種叫年獸的怪物,每到春節就出來擾民,村民燃放爆竹,震響天宇,以驅趕年獸。
人們保留了放爆竹的習俗,以祛災祈福,爲新的一年求得一個好兆頭。北宋著名詩人王安石的《元日》: “爆竹聲中一歲除, 春風送暖入屠蘇”,說的就是這個。
新加坡眼提醒大家,在新加坡,一定要忍住放鞭炮的沖動!
但其實,即使在中國,也要忍住,最近幾年,出于環境、安全等因素,中國的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深圳等282個城市,紛紛出台《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辦法》、《XX市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以明文禁止煙花爆竹。
▲在中國像這樣的標語隨處可見
在一些城市郊區和小城市,則制定了買賣爆竹實名登記、限時限區域、未成年人必須在成年人監護下燃放等政策,來嚴格規範和控制爆竹的使用。
華人還有喜事白事放爆竹的習俗。有山東居民,在兒子結婚的時候放了爆竹,結果引來了警察被罰款500元人民幣。(這和新加坡的罰款比,真是一言難盡啊)
不過中國的罰款因城市而異,一線城市以北京爲例,會處違反禁令的單位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說了那麽多,就是想提醒各位,爲了能夠開開心心過年,一定要遵紀守法哦。祝大家春節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