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向我們求助,在新加坡租房跟中介簽合約後,答應找的室友卻一直未出現,交的印花稅也沒在邀約上體現出來……
有網友覺得,室友一般還是要自己找:
@ -Pin9:
租房子還要找中介?通常都是自己找房子,自己和房東談,室友也通常是自己找的啊。
@ PortiaJX:
室友難道不是應該po自己去找的嗎?這還是中介的責任了啊?簽Tenancy Agreement並且交押金是正常的,有這份合約才能保證這房子你們訂下來了啊。至于印花稅,合約上一般會寫一句“tenant(s) must pay for the Stamp Duty”,就不會再寫別的了。
也有網友表示,對于類似租房問題實在很無奈……..
@ 小燕崔崔往南灰灰:
這麽久都沒有回複,主要是因爲這類問題我們小夥伴無從回答。不想租了就找小額法庭扯皮吧。不是不幫,是一般人沒有資質。
雖說我們總是收到網友租房方面的求助,但是其實也有很多幸運的網友,在租房方面從來沒有遇到煩心事兒~
@ Eric-2011:
租個房子怎麽總搞的這麽緊張?我租了十年的房子也沒遇見什麽爛事啊!身邊的朋友也都沒有!
編者按:如果沒有在合同裏明確寫明中介會爲網友找室友,那麽中介是沒有義務安排室友的。在此也提醒廣大網友,口頭約定不具備法律效力,最好還是有書面協議。對于印花稅的部分,理應在合同中體現的,建議網友與中介、房東再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