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成都女教師摔狗事件在網上鬧得轟轟烈烈。
根據柯基狗“萊恩”的主人小吳的微博(Zero旦旦),我們了解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2017年12月23日,小吳的柯基犬“萊恩”意外走失;
走失後,小吳經過多方打聽,才得知“萊恩”被兩名青年男子送給了何某,小吳要來了何某的微信。
12月24日,小吳通過微信與何某聊天,請求何某歸還小狗。起初,何某撒謊稱將“萊恩”賣給了狗肉鋪,但被小吳識破。
何某開始扯皮,一會兒要將自己的弟弟介紹給小吳;
一會兒又要求小吳買一條狗送給自己;
在小吳同意支付金補償之後,何某要求繼續養狗一個月,原因是自己的女兒很喜歡“萊恩”。爲了穩住對方,小吳只好同意。
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何某竟然向小吳索要狗狗的生活費;如果小吳不轉,便以虐狗相威脅。
小吳只好向網友求助,網友爲小吳找到了何某的家庭住址。不料此舉卻激怒了何某,何某竟然揚言要找人來強奸小吳!
1月11日,小吳在當地記者的陪同下,來到了何某位于六樓的家門前討回“萊恩”。在民警的陪同下,小吳進入了何某家中,但卻並未找到“萊恩”。
偶然間,小吳向樓下望去,發現了奄奄一息的“萊恩”,最終“萊恩”因爲從高處墜落、傷勢過重,不治身亡。
此事曝光後,網友們對何某進行聲討。迫于輿論壓力,1月11日,何某聲稱自己是想將小狗從六樓緩緩吊下去,不料卻在這個過程中,失手將小狗摔死。小吳也發出聲明,要求何某公開道歉。
但1月12日中午,何某及其丈夫向“封面新聞”記者聲稱,拒絕公開道歉,並且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小吳泄露自己隱私的責任。
可在12日傍晚,何某卻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向記者表示道歉。
目前,小吳方面也正式委托律師提起訴訟,要求討回公道。可中國現在暫時沒有針對寵物保護的法案,虐待小狗、小貓等寵物的行爲,並無明確法律條款可作依據。
那如果這起案件發生在新加坡,何某會面臨怎樣的判罰呢?
根據新加坡的刑法案428條:
Mischief by killing or maiming any animal
428. Whoever commitsmischief by killing, poisoning, maiming or rendering useless, any animal shall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which may extend to 5 years, or withfine, or with both.
任何殺害、毒害、監禁、虐待或者致殘動物的行爲,處五年監禁、或者罰款,或者監禁罰款並罰。
“Animals and Birds Act”也有關于虐待動物的規定:
任何打擊、踢打、虐待、過度勞役、過度驅使、折磨、激怒或者恐嚇動物的行爲即屬犯罪。
而且一經定罪,嚴重的可能會被判處罰金三萬新幣、監禁三年,或罰款監禁並用。
比如今年十月,一名新加坡的德士司機涉嫌虐貓,不僅將野貓毆打致昏厥,還將它從組屋三樓的垃圾槽丟下。在承認罪狀後,他被判坐牢8周。
▲照片來源:農糧與獸醫局(AVA)
2011年,一名新加坡男子把他養了一只邊境牧羊犬丟在公寓陽台上,沒有任何避雨和防曬措施,狗還經常被餓得汪汪叫。在鄰居和相關部門多次與主人溝通無果後,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和農糧與獸醫局把這名男子告上法庭,他最終被判罰5000新幣。
▲照片來源: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
可見在新加坡,虐待動物會受到嚴厲的處罰。之所以采取如此嚴厲的懲罰,是因爲法律認爲,能夠對動物做出虐待、殘害行爲的人,極有可能會將此行爲施加到人類身上。因此,在其行爲升級、惡化之前,法律有必要進行嚴厲的懲罰,將其扼殺。
正如在小吳與何某的這起案件中,何某除了對“萊恩”施加了虐待行爲,還有索要錢財、出言恐嚇等行爲,事情曝光後,在網友的聲討中,才終于低頭認錯,這也恰恰印證了將防止虐待動物入刑的必要性。
我們不知此案最終將如何處理,但,一定要齊心協力將更大的惡之花扼殺在搖籃裏,也是對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