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雇主在5個小時內,兩次強奸自家的緬甸女傭。在被判坐牢13年,鞭20下後,不服判決,想提出上訴,而他的原因居然是:女傭是自願的….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男雇主是個45歲的馬來西亞人,在新加坡做酒類批發生意,家就住在巴西立。家裏除了他和妻子,以及2個孩子外,他的母親也常住新加坡。
有兩個孩子和老人需要照顧,家務也忙不過來,3年前,男主人和妻子商量後決定請一位女傭來幫忙。于是,在2013年7月家裏有了個38歲的緬甸籍女傭,工作期間相安無事相處還算愉快,沒有發生過出格的行爲。
只是還沒工作滿半年,就出事兒了….
2013年12月,女雇主帶兩個孩子去香港過聖誕節,家裏老人也正巧有事情回馬來西亞。于是偌大的房子裏,就剩下男雇主和女傭。一天夜裏,男雇主和朋友喝到醉醺醺的,淩晨2點多才回家。
不知道是發酒瘋,還是喝酒壯膽,男雇主進家門就去敲女傭的房間門,在把她叫醒後,帶回自己房間把女傭強奸了。
▲示意圖
第二天早上七點,男雇主看到正在洗衣服的女傭後,再次精蟲上腦,第二次強奸了女傭。如果第一次是還能怪酒精,這睡了一晚醒來酒勁兒怎麽滴都該下了吧?
女傭不堪精神壓力,打電話給朋友,一頓大哭。最後還是在朋友的建議下,才打電話報的警。
今天,男雇主對于13年鞭20下的判決表示不服,還說這是女傭自願和他發生關系的,不算強奸。這名男雇主現在以7萬元保釋,打算提出上訴。
網友們對這件事也是衆說紛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