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男子曾先後多次在家中性侵他的女兒。遭女兒舉報後,51歲的男子于昨日(7月25日)終受法律制裁——強奸和性騷擾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年半!(大快人心有沒有!)
這位“禽獸”說:“2005年,我媳婦離家出走了”,所以某天接女兒回家後,發現兩個兒子不在家中,就在主臥裏對女兒實施了雞奸。
“禽獸”第一次性侵女兒的時候,女兒才10歲!還穿著校服!她什麽都不懂!!就連痛都不敢說、不敢流淚,怕被父親責罵。直到再也忍不住了,才哭了出來,獸父才終于停止了他的獸行。
(做爹的你不覺得那身校服很刺眼嗎!!!)
女兒曾在父親性侵完後問他:“是不是所有的父親都會對女兒做這樣的事情?”
女兒的這個問題,盡管讓他有些震驚,但這並沒有讓他停止獸行。相繼對女兒又實施了兩次性侵。
也許還小,女兒不知道如何反抗,也不知道該找誰求助,就這樣9年過去了。
2014年,已經19歲的女兒,又重回噩夢!父親分別在7月、10月對她性侵兩次。
因爲有這樣的父親,初中的時候,她曾嘗試過自殺。
而這次,已經19歲的她,終于不再怯懦,她選擇了反抗,離開家裏,並勇敢地向警方揭發了父親的獸行!
她說:“基于兒時他對我做的那些肮髒事情,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原諒他!更別提愛他!就算他遠離了我的生活,這些事也不會撫平我內心的傷和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