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家人的情況,也夠複雜的。被告的生父,在他年幼時去世了。媽媽就帶著他和一名兄弟,改嫁給了現在的父親。過後,分別在2002年和2004年生下一男一女,就是六口之家了吧。那還不算完,2009年到2010年期間,又有繼父一名年愈五旬的朋友,擠了進來,暫住在他們家。
有輕微智力障礙的被告,上小學的時候就年年成績不及格,還因此被豁免了服兵役。他曾在咖啡店工作,因爲手腳不夠快,總被人欺負,過後大概就閑在家裏了。
那幾年裏,弟弟妹妹也長大了,每天在被告的眼皮底下晃。也不曉得他是怎麽想的,就在2012年,弟弟10歲的時候,被告把他帶到了一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要弟弟爲他口交。完事後還威脅弟弟要保密,否則家裏會出“大問題”。
弟弟倒也聽話,真沒吭聲,以至于在其後的一年裏,多次被性侵,到了2013年的6月,被告的膽子越發得大,趁家裏沒有旁人的時候,拉起弟弟的腳就磨蹭自己的下體。
除了弟弟以外,被告連更年幼的妹妹也不放過,就曾要求她用腳讓他達到高潮。還是在家中,莫非真把家當淫窩了?
其實弟弟的智商也有點低下,他沒透露什麽,原本家裏的醜事就可能被抹掉了,可是2013年的某一天,父親突然發現—-10歲兒子,居然讓8歲的妹妹爲他口交。在他的追問之下,居然揭發了更多的醜事~~
早在2009年,7歲的他就被暫住家裏的父親朋友性侵,啓蒙過了;2012年,又再接受同母異父的哥哥的再教育,真是有經驗了,也分不清楚對錯,就有樣學樣,要親妹妹也替他口交了。
做父親的一聽之下受不了了,不但報了警,還通報了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就納悶了—-他早幹嗎去了,明明是他自己交友不慎,引狼入室!
好吧,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2015年,父親的朋友已在去年被判入獄六年。至于前面提到的性侵弟弟和妹妹的男青年,則會展期到6月6日下判。雖然說起來,弟弟和妹妹在事後都原諒了他,並懇求法官輕判,但這事做的,也太奇葩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