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推行雙語教育比較成功的國家,但在其國內教育界,關于到底應以中文爲主、推行英語,還是以英語爲主、輔修中文的爭論,一直不曾斷絕過。在南洋理工 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助理教授于文軒看來,這兩種爭論如果都以“中英文俱佳”爲目標,那麽這個目標是很難實現的。中英文是兩種差異很大的語言,想同時讓 這兩種語言都達到母語水平,幾乎沒有可能。只有先以其中一門語言爲母語,精通這門語言,學會用這門語言進行情感表達和深入思考,以此爲基礎來學習其他語 言,使其他語言成爲熟練的工作語言,這才是更實際的“雙語”之道。
在新加坡,可能沒有什麽教育政策要比如何進行中英文雙語教學(以下簡稱雙語教學 )讓教育部更頭疼了。
從某種意義上說,新加坡的語言教學政策是新加坡過去經濟起飛的原因之一,也將是決定新加坡未來競爭力以及政治、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這就難怪爲什麽雙語教學政策一直以來都是媒體和公衆討論的熱門話題。
現在的討論,歸納起來主要來自兩個陣營,一是繼續堅持英語爲主要教學語言,其他母語(華文)爲輔。這個陣營裏的討論集中在各種各樣複雜的制度設計,其目的是希望學生中英文俱佳;另一個陣營同樣希望學生中英文俱佳,但是他們希望爲華語正名,不要讓華語只是作爲輔修而存在。
從 我的角度看,這兩個陣營的辯論沒什麽實質性的意義,因爲他們共同希望實現的目標,即學生中英文俱佳,可能是有問題的。在這樣的一個目標之下,不管什麽樣的 制度設計,最後可能都是事倍功半。盡管我不是語言學家,但是我有非常痛苦的雙語學習經曆,即使如今也在被雙語問題困擾,希望我的經曆可以爲雙語教學的制度 設計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雙語很難都達到母語水平
我 26歲離開中國,赴美攻讀博士學位。和同齡人一樣,我是在初中一年級開始學習英文,一直學到大學畢業。盡管在曆次英文考試,包括中國大學生英語四級、六級 和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GRE)的英文考試,都取得了優異的成績,但是剛到美國的第一年,讓我著實爲自己聽、說、讀、寫上的能力不足深感苦惱。隨著學習的 深入,我越來越感覺到語言的習得不是在學校通過學語言的方式就可以學習和掌握的。
中文和英文之間不單單是詞彙、發音、語法的差別,隱藏其間的是哲學和思維方法上的巨大差異。要把英文學好,需要充分浸淫于英語的環境中,忘掉中文的思維和表達習慣。同樣要學好中文,也是一樣的。因此要把兩種語言都達到母語的程度,如果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難的。
在 筆者從事的學術專業領域裏,有一位非常著名的華裔學者,在筆者看來他是位語言天才,他是在非常不好的環境裏開始學習英文的,但是他現在可以非常自如地在中 英文之間轉換,可以用英文跟美國學者討論歐美曆史與文學,也可以用中文,也就是他的母語,和中國學者進行哲學對話。他給我分享了自己教育兒子的經曆,讓我 更加堅定了我的想法。
他告訴我,他一開始也是希望兒子中英文都能達到母語的水平,爲此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是他後來在香港和新加坡訪學的經曆,讓他放棄了這個想法。他認爲把兩種語言都學到母語的程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不 管學習什麽語言,一定要有一個語言當成母語,先精通這門語言,用這門語言進行非常深入的情感和哲學表達和思考,然後以此爲基礎來學習其他語言,使其他的語 言成爲熟練掌握的工作語言。如果一開始都希望把兩種語言都學到母語的程度,結果可能是兩種語言都學不好,都不能進行深入的思考。
和他的這番對話對我的啓發很大,前內閣資政李光耀先生在他的回憶錄裏也說,只有極少數的人可以把兩種差異很大的語言(中英文)都掌握到母語的程度。看來,這是我們這些不得不經受雙語學習之痛的人的共同體會。
英語作爲主要工作語原則不變
結合我的學習、生活和教學的經曆,我認爲新加坡的雙語教育應該跳出以往的思路,采納更靈活的制度設計。
首先,以英文爲主要的工作和學習語言的大原則不能變,這是新加坡的特色和優勢,也是對新加坡人身份認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把英文確立爲主要的工作和學習語言,並不是要求每個新加坡人的英文水平都可以達到以英文爲母語的水平。
第二,華語教學非常有必要加大投入,華語要能成爲以英文爲母語的新加坡人的熟練的工作語言。對以英文爲母語的新加坡人有太高的華文要求是不現實也是不必要的。
第三,是以英文爲主修還是以華文爲主修,應該成爲學生的自由選擇。在語文、曆史等人文學科科目,由學生自主選擇是用華文還是英文進行教學和考試。在自然科學、商科、工程類科目,一律用英文進行教學和考試。
我的個人體會是,每個學科對英文程度的要求是非常不一樣的,母語爲華文的人,只要英文可以達到工作語言的標准是完全可以在自然科學、商科和工程類有所作爲的。這個思路是希望學生對一種語言精通到母語的水平,而將另一種語言作爲自己熟練的工作語言。
在我看來,從這個思路出發的雙語教學制度的思考和設計,可以使新加坡走出雙語教學的困境,煥發出空前的活力和創造力。當然,這個思路對當前的教育體系、師資和教育資源的挑戰也是空前的,但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不破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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