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以“鄉情—鄉音—鄉味”爲主題的第六屆福建文化節開幕。文化節的一大亮點,是這幅畫在新加坡曆史悠久天福宮後牆上的大型壁畫《鄉情》,一經推出就吸引了不少民衆到訪參觀。
▲衛生部長顔金勇(左)和福建會館會長蔡天寶爲壁畫上的駁船點睛
本屆福建文化節內容豐富,包括美食展、刊物《鄉情—新加坡福建人的會館》的出版、三維壁畫《鄉情》揭幕、文化展覽、本周五周六兩場舞劇《下南洋》,以及“閩風三說”文化講座。
宗鄉會館在我國扮演重要的社會角色。嘉應一帶的中國廣東籍移民于1822年組建應和會館,《重建應和會館碑文》有這麽一句話:“客旅重洋,互助爲先;遠適異邦,館舍爲重”。金門籍人于光緒二年(1876年)建立浯江孚濟廟,也就是金門會館前身,其碑記載曰:“引我浯島之客處南洋者……宜相系與相維。”一言以蔽之,宗鄉會館最早成立的目的,是爲同宗或同鄉的“互助”和“維系”。
因此,早年的宗鄉會館爲前來謀生的新客提供棲身之所、推薦就業,並建立同宗同鄉的社交網絡,同時發展代辦喪事、購置義山、救濟孤老和災民等社會福利事業。早年的華文教育與宗鄉會館息息相關,華文學校大都是由會館創辦。
例如福建會館創辦道南學校(1906年)、愛同學校(1912年)、崇福女校(1915年)等,晉江會館辦有晉江小學等,廣東幫有養正小學等,潮幫有端蒙學校、義安理工學院等,福州幫有三山學校等,莆田幫有宏文學校等,客家幫有應新學校、啓發學校等,海南幫有育英學校等。這些學校最初都是爲了照顧同鄉子弟上學。
▲新加坡福建會館
早年會館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保護會員的利益,在殖民地時期,這往往意味著以武力保護地盤和勢力範圍。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2014年出品的紀錄片《落番》采訪了馬來西亞巴生金門會館前主席王豪傑,他回憶說,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有一次鄉親被欺負,所以召集一批鄉親,脖子系著毛巾作爲標志,擡著棺材,裏面裝著鋤頭柄、扁擔、木槌等武器,到對方的地盤“車拼”。王豪傑說,經過這次車拼,“外省人都說我們很團結”。
宗鄉會館既以地緣或血緣或行業緣爲紐帶,而且是爲了會員之互助與維系,自然以照顧同鄉、同宗或同行這個“小我”團體利益爲優先。在殖民地時代,政府對不同種族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甚至對華人的不同方言社群也是如此。當時,不但不同種族和宗教之間存在分歧和矛盾,同爲華人,不同方言社群也存在分歧和矛盾。1854年,在私會黨煽風點火下,閩潮兩個方言社群發生暴動,傷亡幾百人,幾百所房屋被焚毀。在這樣的宏觀環境中,加上社會資源緊張,人們自然要先保障“小我”團體利益。
到了1964年,新加坡發生了兩次嚴重種族暴動,死亡幾十人,受傷幾百人,更嚴重的是,撕裂了原本就脆弱的社會結構。我國1965年獨立初期,種族分歧仍然存在,但是,政府和社會充分認識到種族和諧的至關重要。沒有種族和諧,就沒有社會安甯,自然也談不上任何發展和前途。因此,維持種族和諧成了我國不可動搖的基本國策。
▲當年的新加坡報紙
首先,政府立法,以法律形式保障種族和諧,例如《新加坡憲法》第152條寫明:政府有責任照顧少數民族和少數宗教信仰者的利益,《煽動法令》第3條寫明:制造不同種族或社會階層之間的憎恨和敵意的行爲可視爲煽動。政府于1970年成立少數種族權利總統理事會,以確保各項法案的條文不會損害或影響到少數族群的權利。
在社會上,人們除了維護本身族群的“小我”利益,也開始重視維護“種族和諧”這個“大我”利益。一個很好的例子是龍溪會館,去年將教育信托基金增至2000萬元,並將大學助學金的受惠對象由原先的閩屬會館會員子女擴大至本地各族學生,體現的就是對“大我”的關照。
再如江蘇會,身爲新移民會館,成立晚宴的文娛節目編入了不少本地少數民族文化,如印度舞表演。
同爲新移民會館的天府會,多次舉辦文化講座,不但談本地華人傳統習俗和文藝,也談峇峇文化和文學,有些會員還對學習馬來文化和印度文化感興趣。
▲天府會文化講座
這些盡管看似表面形式,其實不然,它們體現的是對少數種族文化的欣賞和接納,是對建設“大我”的一種正面姿態。
本次福建文化節揭幕的“鄉情”三維壁畫,以華人南下移民和我國建國曆史爲主題,後者占九成比重,著重描繪馬來同胞、印度同胞、歐亞裔同胞與華人移民一起,把新加坡建設爲新的家鄉,突顯的是“大我”。
本次福建文化節下星期天(4月23日)早上推出大軸——“閩風三說”文化講座,由國大中文系主任丁荷生、廈門閩南研究會會長陳耕、屏東大學中文系黃文車三位學者從信仰、俗語、歌曲三個方面,暢談福建文化,這又回到“小我”。原因很簡單,不知“小我”,無從紮根,不顧“大我”,枝葉不茂。“小我”與“大我”須平衡,過猶不及。
《閩風三說》文化講座的信息如下:
(作者是隆道研究院總裁,原發于《聯合早報》“義點義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