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的新加坡工程師因爲和年僅15歲的繼女在停車場搞車震,被判入獄3年!
事情發生在2019年1月25日,繼女中午放學後讓繼父送她回家午休,這位工程師答應後,卻驅車來到組屋旁多層停車場。
見四下無人,他讓繼女到後排座位躺下“休息”,自己也跟了進去。然後這名工程師讓女孩躺倒在他身上,並撫摸了女孩的大腿。之後兩人竟寬衣解帶,激情車震。
大約過了30分鍾左右,兩人被巡警發現。警察見女孩年齡很小,于是上前盤查,他們慌忙穿衣,辯稱並沒有發生什麽。在警方進一步盤問下,繼父承認他與繼女在公開場合發生了性行爲。
該男子與女孩母親在2016年結婚,共同撫養10個孩子(兩人各自與前妻、前夫所生),年齡從2歲到24歲不等。這名男子稱,在與這名繼女相處一年多後,他們互生了感情,女孩用叔叔來稱呼他,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發生性關系了。
這名男子當庭承認了控罪,他的律師稱,因男子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全家12口人都靠著他每月三千多新幣的收入生活,希望可以輕判,不要給這個家庭帶來新的困難。
而控方則認爲應該嚴懲,因爲這名男子利用了未成年繼女的信任。
最終法庭判處了該男子3年監禁,自2020年1月3日開始執行,在此之前他可以用15000新幣保釋,以便處理家中事務。爲了保護女孩,這名繼父的名字禁止被公開。
根據新加坡法律,與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無論是否得到對方同意,都是犯法的,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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