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晚上,新加坡人力部發布文告:
所有在過去14天內到過中國大陸,並打算在2月8日晚上11時59分過後返回新加坡的工作證件持有者,須在啓程前征得人力部的同意!
這一新的規定適用于任何國籍的工作證件持有者,只要是目前不在新加坡的工作准證持有者,或是有IPA信函但還未抵新的外籍人士,在入境前,都必須得到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
在入境後,所有人必須請14天缺勤假,這是強制性的。
點擊這裏可申請。
2月7日晚上,新加坡人力部發布文告:
所有在過去14天內到過中國大陸,並打算在2月8日晚上11時59分過後返回新加坡的工作證件持有者,須在啓程前征得人力部的同意!
這一新的規定適用于任何國籍的工作證件持有者,只要是目前不在新加坡的工作准證持有者,或是有IPA信函但還未抵新的外籍人士,在入境前,都必須得到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
在入境後,所有人必須請14天缺勤假,這是強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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