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早報網訊)命令沒有軍用車輛駕照的下屬駕駛軍用吉普車,導致車子翻覆釀成一死二傷,軍訓指揮官事後還想把責任推給下屬,今天被判坐牢六個月。
33歲的李廣健軍士長面對承認行事魯莽危害他人安全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兩項控狀,他是在上個月11日認罪。
李廣健案發時隸屬作戰情報學校,他的下屬陳凱文上士(22歲)當時在服兵役,是一名指導員。
在意外中喪命的國民服役軍人是陳茂誠三級上士(死時20歲),傷者則是洪鼎盛三級上士(20歲)和歐陽偉龍三級上士(20歲)。他們當時都是作戰情報學校的指導員。
意外2012年5月11日清晨發生在馬西嶺軍訓區,在演習舉行前一晚,李廣健向參與模擬偵察演習的指導員做出簡報,他明知陳凱文只有第2B級軍用車輛駕照,沒有第三級軍用車輛駕照,只能駕電單車,不能開吉普車,卻仍指派他駕駛吉普車。
11日當天,陳凱文駕駛吉普車,載著陳茂誠、洪鼎盛和歐陽偉龍出發。除了陳凱文,其他三人都沒有戴頭盔和系安全帶。
不料,途中吉普車翻覆釀成意外。
意外發生後,李廣健告訴包括陳凱文在內的五名指導員,說他打算向調查員撒謊,謊稱吉普車是陳凱文偷來駕的。不過,所有的指導員都反對這個做法。
面對兩項行爲疏忽罪的陳凱文已被治罪,去年認罪後被判10天短期拘留令。(聯合早報記者:侯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