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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政夥伴呼籲雇主制定公平的招聘做法,在評估應聘者時避免詢問年齡和性別等可能招致差別待遇的信息。
人力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前天在一場爲人力資源從業者而設的活動上宣布勞資政招聘標准(Tripartite Standards on Recruitment Practices)正式推出。
根據標准,工作申請表格不應問應聘者的年齡(包括身份證號碼)、生日、性別、種族、宗教、婚姻狀況、家庭負擔、是否懷孕或育有子女,以及是否有殘疾。若雇主認爲需要以上信息來評估應聘者是否適合某一份工作,應該清楚說明理由。
新的勞資政標准也建議,招聘應該只列明與工作有關的學曆、技能、知識和經驗要求,若得具備某種語言能力或得是某個性別,應該說明理由。
除了招聘和工作申請表格,新標准也建議雇主在篩選應聘者時,應該使用客觀的篩選准則,並且保留與面試、評估過程、測驗(若有)和應聘者被錄取有關的資料至少一年。
此外,雇主也應該通知沒有被錄取的應聘者面試結果如何。
勞資政招聘標准是勞資政夥伴7月至今推出的第四套標准。其他三套標准分別針對合約員工、靈活工作安排和糾紛處理。這些標准可用來識別那些做得好、對雇員較有吸引力的雇主,但不具法律約束。
楊莉明透露,已有200多個雇主采納最新推出的勞資政招聘標准。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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