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據澳大利亞媒體報道,一年半前在澳大利亞轟動一時的馬來西亞女留學生李佳欣(音譯,Christine Jiaxin Lee)日前被無罪釋放,律師稱對其的所有犯罪指控均被撤銷。
報道稱,李佳欣因爲發現澳大利亞一家銀行的漏洞,于是在2014年到2015年的11個月時間內,無限透支自己的銀行賬戶,消費超465萬澳元(約2340萬元人民幣),不過瘋狂透支一事最終敗露。2016年5月李佳欣被警方逮捕,被指控不誠實獲取經濟利益、欺詐等罪。
對于該案,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專訪了澳大利亞最大的華人律師行AHL法律首席律師、澳大利亞最高法院出庭律師沈寒冰,對該案的關鍵要點進行一一解讀。沈寒冰在澳居住長達30年,他告訴記者,這類案件肯定不是普遍的案件。在他的印象中澳大利亞發生此類案件可能也就只有一次到兩次。而案件刑事起訴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未來等待李佳欣的是民事訴訟,而在這場官司中,她贏得訴訟的可能性基本爲零。
李佳欣資料圖
天降橫財
揮霍400多萬澳元 另有百萬分儲在多個私人賬戶
21歲的李佳欣本是在澳留學的一名普通馬來西亞女生,但她瘋狂透支銀行賬戶消費一事曾轟動全澳。事情起因源于澳大利亞西太平洋銀行在2012年時無意中給李佳欣開了一個無限透支的賬戶,但銀行一直沒有意識到這個錯誤。
直到2015年4月8日,銀行才注意到李佳欣賬戶過度消費的情況,而當發現這個錯誤時,她已經消費了超過465萬澳元,另外還有上百萬澳元分散儲存在她衆多的私人賬戶裏。
據悉,李佳欣在發現銀行漏洞後瘋狂消費,購買各種奢侈品和珠寶,包括愛馬仕、迪奧、香奈兒、卡地亞等。
據《每日郵報》報道稱,她甚至在一天之內消費了30萬澳元(約150萬元人民幣),而她平時與男友住在悉尼西區的豪華公寓裏,月租超過1.5萬元人民幣。
李佳欣瘋狂透支購買的奢侈品
撤銷指控
本人宣布破産 回馬來西亞與家人團聚
直到2016年5月4日,李佳欣發現事情敗露,准備逃回馬來西亞,結果在悉尼機場被警方逮捕。
不過讓人意外的是,李佳欣首次出庭受審時法官就對該案表示質疑,指出她可能並沒有違法。她的律師也表示,盡管李佳欣存在不誠實的行爲,但是並沒有任何詐騙行爲,因爲錯誤來自銀行。
李佳欣被捕後曾表示,以爲銀行賬戶裏用不完的巨資是父母轉給自己的。
時隔一年半後,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澳大利亞檢方證實,已經撤銷了對李佳欣的所有指控,但是檢方並未對爲何撤銷該指控給出理由。報道還指出,李佳欣已經在澳大利亞居住了五年,目前她已經宣布破産。
此外,李佳欣的律師雨果·阿斯頓也表示,她現在很高興可以恢複正常生活,終于能回馬來西亞與家人團聚了。阿斯頓還表示該案揭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銀行需要更仔細認真地對待賬戶管理系統。
銀行回應
將采取“一切手段”追回資金
損失慘重的西太平洋銀行發表聲明稱,尊重警方和檢方的決定,將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追回這些資金,包括采取民事訴訟。目前,因爲李佳欣還將面臨民事指控,她當年購買的大量奢侈品現在保存在警方手裏。而由于目前案件已經被撤銷,目前尚不清楚這些奢侈品是否已經返還給她。
律師解讀
以刑事案件起訴是荒謬的 案件不具備代表性
您怎麽看待這起案件?爲何檢方會撤訴?
沈寒冰:從刑事案件的起訴來講,檢察官對其的起訴可以說是荒謬的。第一,證明一個人有刑事犯罪,在英美法系裏最重要的一點是要證明其有動機,第二要有犯罪行爲。從本案來分析,被告人的動機並沒有。是銀行主動把錢給她,她本人並不知道。第二,是銀行主動把錢放到她的賬戶中,她並沒有過錯。從專業的法律角度來講,這個案件的刑事起訴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這個案件從一開始就沒有辦法打贏的。檢方如果認真地看這一案件,而到法庭法官又給他提示的話,是一定會撤訴的。如果是辯訴方的話,會很早告訴檢察官要求現在撤訴,而如果不撤訴案件一旦起訴,檢方就需要支付顧客的律師費。
您認爲該案是否具有代表性?
沈寒冰:這一案件的層次較低,是在澳大利亞的地方法院審理。通常低等法院判例所具有的說服性和法律效力不是那麽高。而且地方法院的案件判例涉及的法院審理和判定書並不能成爲書面文字(record court)。
此次受理此案的是澳大利亞最低層面的法院,檢察官公訴失敗後,檢察官可以選擇到地區法院上訴,但是中級法院的判決其說服力和法律效力仍然不高。而且這一案件在法律上來說可以說是沒有太大意義的。因爲這一案件沒有行爲,沒有法律的“犯意”,絕對不是刑事犯罪。檢察官起訴這一案件是荒唐可笑的。
更大的麻煩還在後頭 民事訴訟贏的可能性爲零
那麽揮霍了400多萬澳元的李佳欣就可以免責了?
沈寒冰:撤銷案件意味著女孩完全無罪這是肯定的。但是這一案件很重要的一點媒體並沒有報道出來。而這一點才是事件真正的真相。刑事沒有罪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女孩還面臨民事指控。民事訴訟才是這個案件最大的關鍵。例如,以前美國著名的案件中辛普森案件,在刑事中他並沒有定罪,但是在民事中他卻破産了。
所以女孩以後面對的麻煩其實不少。第一點,這筆錢的所有權從來沒有歸屬于李佳欣。銀行在把錢給到她的時候,銀行確實是由于錯誤。銀行方面說這個錢是錯誤的給到她,她對這些錢沒有任何的所有權。在這方面銀行肯定有錯,錯的結果只是說不小心把錢給了你。
銀行要求把錢返還,這是一個民事訴訟。可以說,在民事訴訟中,女孩在案件中是沒有贏的可能性的。舉個例子,這個女孩子在過去兩年中假如把部分錢送給她的男朋友,但是錢的所有權不是女孩的,而是銀行的。因此,這個錢還是要返還。再比如,女孩買了3輛跑車,但是這個錢是用沒有所有權的錢買來的,因此錢仍然可以追繳。
申請破産將嚴重影響其信用記錄
這一案件您覺得將如何發展?
沈寒冰:如果因爲她現在錢都花完了身無分文了,需要進行破産申請。破産法院會清查其過去兩年的財産走向。舉個例子,銀行可能誤給了500萬,女孩揮霍了300萬,最後還有200萬,銀行會問你還得了嗎,如果還不了就破産。破産對她來說是一件好事,她所欠的200萬的錢可以這輩子永遠不用歸還了。
但是在破産以後,她在三年內不能有高于最低生活收入的收入。比如她去打工,打了一份很好的工,一年年薪可能100萬,而一般的打工年薪在3萬。法律規定處于破産期間,這裏面的97萬就要歸國家所有。再比如,女孩去買了樂透彩票中了2000萬,法官會說不好意思請你留下3萬,剩下的要收走。
最糟糕的是,還會影響她的信用記錄。因爲破産,她本人三年內不能申請信用卡,買房子,不能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三年破産完畢之後,她還將逐漸建立自己的信用。每次到銀行去都會受到銀行的刁難。
類似案件
一男子賬戶爲零仍可繼續取錢 法官撤銷控訴
去年12月,澳大利亞出現了一起類似的案例。新州一個名叫盧克·摩爾的男子在銀行開了一個新的賬戶,但是因爲銀行系統失誤,當這個賬戶余額爲零時,仍然可以繼續取錢。
于是摩爾分50多次,從ATM機上一共取出了210萬澳元,並大肆揮霍。後來,警方指控他通過詐欺手段非法從銀行賬戶獲利。2016年,他被判詐騙罪而入獄5個月,9月獲得保釋。
但就在今年7月份,新州刑事上訴法庭認爲他被錯判了,因爲雖然他明知自己不可能把這筆錢還回銀行,但他的行爲並不涉及欺詐,因此法庭推翻了此前的判決。法官認爲,他並沒有欺騙銀行,他的取款都是光明正大而且有記錄的,所以撤銷了控訴,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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