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即將開始申報!
據悉,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分爲3個等級:一等資助100萬元,二等資助50萬元,三等資助30萬元。特別優秀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此外,2018年度留學人員企業創新發展環境建設項目資金開始申報。
根據《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請主體是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並具備以下條件:
(一)獲得深圳市外專局頒發的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二)擔任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員(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以上職務);
(三)必須爲公司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不少于30萬元;
(四)所在企業屬我市重點扶持和發展的産業;
(五)所在企業具有與申報項目相符的場地、研發設備和人員,且經營正常
(六)所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須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
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留學人員,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創業資助。補貼分爲3個等級:一等資助100萬元,二等資助50萬元,三等資助30萬元。經專家評定,特別優秀的項目,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助。
一等資助條件爲: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國(境)外5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有重大突破。
二等資助條件爲: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爲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3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具有創新性。
三等資助條件爲:申請人在國(境)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爲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1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曆,所開展的項目具有先進性和可行性。
以上條件爲獲資助的基本條件,最終是否獲得資助,需項目經專家評審後,擇優確定。
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報系統將于2018年1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2018年3月31日截止網上申報。申報企業請登錄“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報系統(點擊閱讀原文,訪問申請網址:https://sz12333.gov.cn/lxrysb/)提出申請,按要求完成相關數據填報。
申報單位最遲于2018年4月6日前到各區(新區)受理窗口提交紙質材料。
逾期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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