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點擊上方”新加坡政策“↑免費訂閱微信平台
從本月21日起,育有21歲以下孩子的夫妻在申請離婚時若無法就離婚事宜達成協議,都必須接受強制育兒輔導計劃。
強制育兒輔導計劃(Mandatory Parenting Programme)最先是在2016年12月1日推行的,當時第一階段的計劃規定,育有14歲以下孩子的夫妻辦理離婚時得接受輔導。
圖片來自MSF官網截圖
從這月21日開始,孩子的年齡提高至21歲。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今天發出公告說,計劃的目的是爲了讓男女雙方了解共同養育孩子的重要性,以及處理離婚引發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影響孩子。
輔導計劃由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委任的離婚支援專案機構進行,包括HELP家庭服務中心、關懷育兒輔導中心(Care Corner Centre for Co-Parenting),以及位于金文泰的太和觀家庭和諧中心。
(信息來源:新加坡MSF)
長按二維碼,新加坡最新官方政策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