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真的是因爲“酒壯慫人膽”?本地一名男子在酒吧喝醉酒後,要求一名女服務生隨自己回家,在遭到對方拒絕後,男子竟然暴力毆打女生!
這一事件發生在2015年10月28日上午7點左右,地點是在烏節路豪傑大廈(Orchard Towers)的一間酒吧。
事發當時,受害人,31歲的Tessie Verterra Chen,是酒吧的女服務員,男子Samson Tanuwidjaja來酒吧後便找她點了一些飲品。
隨後,男子便要求女子隨他回家,或陪他吃晚餐或早餐,但女子再三拒絕了他的請求。
但沒想到,男子卻在酒吧的外面等著她。等女子下班後,男子還尾隨她到泰國大使館附近,再次要求對方跟自己回家。
女子再次拒絕,結果男子一怒之下就將對方推入草叢裏並開始毆打,即使女子的一位朋友當時在場,男子也絲毫不肯停手。
女子哀求男子停手,還告訴他說自己的小孩還在家裏等著她。但男子卻回答說:“你以爲我再跟你開玩笑?凡是我邀請跟我回家的女孩,最後都乖乖跟我回家,爲什麽你不要跟我走?”
男子的暴力毆打導致女子暈倒、身體多處受傷,鼻子骨折、身體被劃傷、額頭瘀青。
在庭審當中,男子還辯解說,女子其實是一名“陪酒小姐”,當天與他調情,還觸碰他的大腿和手臂。自己罵她是“妓女”,導致女子生氣,拿著刀子之類的鋒利物件,突然沖向他,情急之下,他一把將對方推開,然後逃走。而女子不知何故,自行跌入草叢裏,才受的傷。
在調查過後,男子被以蓄意嚴重傷人罪名起訴。要知道,蓄意傷人這種行爲,本可能面臨高達10年的監禁、罰款和鞭刑。但該名男子僅被判坐牢6個月,賠償受害者635.75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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