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2016年5月,發生在北京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的一起奸殺案?當時社會影響非常惡劣,案件也曾經轟動一時。
2016年5月20日淩晨,在山東老家的李女士接到女兒學校老師打來的電話,稱孩子一直外出未歸。
老師表示截止5月19日晚上10:30分,李女士的女兒姚金易仍然沒有回到宿舍。而學校通過排查發現,還有一個男生王祎哲(姚金易的同年級同學)也不見了。
李女士想,女兒一直很乖,不可能在不跟媽媽說一聲的情況下就突然離校。而且當天晚上8:48分之前,女兒都一直在用微信和她聊天,怎麽會失蹤了呢?
受害女孩姚金易↓
20日早晨,老師們在601教室發現了受害者姚金易,發現她時,她鼻孔、嘴部、頭部均有血迹,胳膊、腿部均有傷痕,現場地面上有被處理過的大片血迹痕迹!李女士表示,看到女兒如此慘狀自己根本不想活了。
5月20日淩晨,王祎哲自首了。(圖爲王祎哲與他的母親)
李女士認爲凶手王祎哲行凶後隱匿銷毀證據,主觀惡性很強。
“他曾揚言毀了我女兒,當晚我女兒就是被騙去601教室的,她本來是有學生會別的安排。”查詢通話記錄得知,女兒平時和室友劉某基本沒有電話交流(僅1個月前有1次通話),然而案發當晚9點女兒卻和劉某連續通話2次。
據知情人透露,案發當晚11點左右,王祎哲曾給學校老師發過短信:“我和姚金易在一起,她手機沒電了,我們很安全,放心吧。”
而案發601房間原是學校准備的老師辦公室,是整個教學樓唯一沒有監控的教室。案發前一天晚上21點左右,曾有同學看到王祎哲前往601教室,疑似是去踩點?
作案時間軸↓
最最可惜的是,被害女生姚金易是公認的品學兼優,原打算讀完高中便前往美國留學……
而案發後,嫌疑人王祎哲也被人肉,據悉他母親是某商貿公司總裁,而王祎哲本人還曾在新東方2015屆開學典禮上代表高一新生發言。
2017年4月19日,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進行不公開審理。
檢方認爲,王祎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然而“鑒于實施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應當從輕處罰”。當天下午3時20分,庭審結束,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據了解,庭審過程中,被告律師堅稱是受害者自願發生性關系,拒不承認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
而嫌疑人王祎哲則在法庭上堅稱:“當晚在教室內,她自願發生了性關系,後來又反悔。我怕被告發,情急之下勒死了她。”
下圖爲從法庭中出來後非常憤怒的姚金易媽媽。
2017年6月26日,該案一審宣判,王祎哲因強奸罪、盜竊罪、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王祎哲上訴。
2018年2月8日,該案二審開庭。由于王祎哲方申請延期宣判,該案迄今尚無判決結果。
2018年4月2日,受害者母親李女士前往學校取遺物之時,發現遺物丟失,遂報警。校方拒絕配合提供監控,與受害人母親等親屬發生肢體沖突。警方以盜竊罪立案,目前正在調查中。
案發後,姚金易的遺體一直作爲重要證據被保存,二審開庭到現在,結果至今未出,其母備受煎熬,在今年清明節將遺體火化。
而案件的最新進展是,王祎哲提供新證據,不承認強奸和故意殺人兩項罪名,新證據分別是:
① 北京新東方出具的王祎哲在校表現良好希望從輕處罰的說明;
② 王祎哲曾經所在班級四班的班主任張老師的評語,說王祎哲在校成績優異,遵守紀律,團結同學,從無違反校紀校規;
③ 王祎哲的2016年上學期的成績單;
④ 王祎哲所在班級高一四班和姚金易所在高一五班5月19日當天的課程表,兩個班共同上體育課,有接觸的機會;
⑤ 以及一名法醫專家,對此案中強奸的情況做了分析。
也就是說,王祎哲想用“學習成績良好”的成績單來減輕其強奸和故意殺人的罪名,但……學習成績好與思想道德之間毫無任何必要關系!
姚媽媽表示:二審如果改判,只接受判處死刑。如果二審維持原判,還會爲此努力,直到他能判到死刑爲止。否則,會以自己的方式報複,包括自己的生命。
事到如今,案件已持續兩年之久,卻仍然沒有一個合理的判決,而大衆能做的的,也就只有從精神上多多聲援姚媽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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