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4個月裏,已發生了8起工作場所致命意外的案例!
就在上個月1日,一位38歲馬來西亞籍男子在倫多地鐵站工作時,因從2.5m高處墜落而身亡!
人力部政務部長陳振泉也提醒,防止工作意外發生是雇主、員工、人力部門和政府的共同責任。
預防勝于治療!工人可以運用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委員會的SnapSAFE應用程序向雇主報告任何可能會造成危險的情況。
那如果我們工作中受傷,我們又能如何索求賠償?
其實,身爲員工的我們都有受《工傷賠償法》的保護哦!
如果員工因工受傷或者患上疾病,其可根據《工傷賠償法》向雇主提出索賠。
《工傷賠償法》適用人群包括:所有與雇主簽訂“雇傭合約”或“學習合約”的員工(無論是新加坡人或外勞),無論工資等級。
不包括:新加坡武裝部隊的任何成員、新加坡警察部隊、新加坡民防部隊、中央肅毒局、新加坡監獄署的制服人員、自雇人士/獨立承包,及女傭。
意外發生之際,請立即向人力部門和雇主上報與工作相關的事故。
而你可索取以下賠償:
• 病假工資:高達全薪的金額
• 醫藥費用:高達$36,000新幣
• 永久傷殘或死亡一次性賠償:高達$262,000新幣
(圖片來源:人力部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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