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警方執法過程中,用暴力行爲拒捕甚至襲擊警察,會面臨什麽樣的後果嗎?
要知道,襲警是犯法的。如果被判罪,可判監長達7年、罰款、鞭刑或三者兼施。
2017年1月10日,24歲男子Sivakandesh在義順環路大牌624號附近的停車場發現,有一輛車沒鎖門,于是便鑽進車裏偷了一副價值$150的太陽眼鏡和內有$87.30現金的錢包。
但Sivakandesh的可疑行爲被當時正在巡邏的警方發現,于是便上前質問他。Sivakandesh試圖欺騙警方說車子是他的,但在檢查Sivakandesh的個人資料後覺得情況不對勁,所以決定將他逮捕。
Sivakandesh掙紮著試圖逃脫,還拿出一把電擊槍攻擊警員。所幸警員閃得快,並未受傷。
警方隨後也在他的身上發現了一把輕彈刀。
在這一事件之前,該名男子也有過多次襲警的行爲。在2016年8月,他被警方發現擁有電擊槍,甚至還拿著手槍試圖揍向警員的鼻子。一個月後,他再度因爲犯罪被捕,這一次他向警員大罵粗話,甚至吐口水。
Sivakandesh于今天對所有7項指控認罪。
鑒于他的犯罪曆史,檢察官要求判處糾正訓練5年,及監禁209天。而Sivakandesh預計將在6月6日被判刑。
若盜竊罪成立,Sivakandesh可能會被判入獄三年、罰款或兩者兼施。但因爲非法擁有武器,他可能會面臨長達五年的監禁和至少六次鞭刑。
(圖片來源:SRX Property)
更多更全新聞,盡在Nestia
系NESTIA原創,如需轉載,請聯系後台。
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新加坡最大的一站式生活服務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