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簡稱“千人計劃”
在國家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中央企業和金融機構、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爲主的各類園區等,有重點的引進並支持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
本期帶來的攻略是
“青年人才篇”
在本次攻略正文之前
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
2010-2017年的青年千人入選數據
與入選者最多的前十所高校!
曆年國家青年千人入選數據
(2010-2017年)
曆年國家青年千人入選人數統計(高校)
序號
學校名稱
入選人數
1
清華大學
221
2
浙江大學
200
3
北京大學
196
4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83
5
上海交通大學
157
6
複旦大學
136
7
南京大學
124
8(並列)
華中科技大學
114
8(並列)
中山大學
114
10
武漢大學
90
以上數據統計來自青塔微信公衆號
好了,看完這組數據,我們直接進入正題!
本次的攻略分別從引進主體、材料上傳、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等方面予以解讀。
一
引進主體
此前已參加申報的用人單位,原用戶名和密碼仍然有效。
符合條件且首次申報的,請將用人單位全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蓋章、掃描後發至專用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
工作人員審核後將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用戶名及密碼。
二
材料上傳
申報材料電子版須通過“國家‘千人計劃’申報評審系統”(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爲7月1日9時——7月20日16時,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審查發現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規範需補充上傳的,時間另行通知。
三
申報條件(不含金融機構人選,下同)
1.自覺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
2.屬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領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3.申報時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曆,並已取得博士學位;
4.申報時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來華)工作時間應在一年以內;
國外高校畢業、來華從事博士後研究的非華裔人員,出站一年內可以申報;
5.引進後全職在國內工作3年以上。
6.爲所從事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爲該領域領軍人才的發展潛力;
申報條件 | TIPS
(1)涉及時間、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2)上述海外科研工作經曆指獲博士學位後全職或全時在海外工作的經曆,不包括同時與國內單位保持聘用關系,且領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經曆。
(3)國內取得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學位的研究人員,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績,可突破年限要求,用人單位應在申報材料中附破格說明。
(4)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履行和妥善處理原協議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高級訪問學者、“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人員,由國家財政支持出國的其他人員,不允許申報。對于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妥善處理原協議是指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解除協議。
四
申報材料
申報書
申報書須由最新版本的客戶端生成,申報人不得修改申報格式。
附件
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
①、博士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
②、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協議複印件;
④、海外任職的證明材料;
⑤、3封海外專家推薦信;
⑥、主要成果(5篇以內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産品證書)複印件或證明材料;
⑦、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
⑧、獎勵證書複印件;
⑨、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電子申報材料
須提供一致的紙質和電子申報材料。
(1)對于紙質材料,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報教育部彙總,中國科學院所屬院所報中國科學院彙總,中央部門所屬科研機構報科技部彙總,中央企業報國務院國資委彙總,省(區、市)所屬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按程序報所在省(區、市)黨委組織部,之後報自然科學基金會。
(2)對于電子材料,用人單位通過評審系統上傳。電子材料須與紙質材料一致。
申報材料 | TIPS
填寫申報書的注意事項
(1)封面“聯系人”處填寫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統一的一名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填寫該聯系人的固定電話號碼和手機號碼,“聯系郵箱”填寫該聯系人的常用郵箱。
(2)“工作經曆”中應列出兼職經曆。
(3)“代表性著作、論文情況”中的他引是指除作者及合作者以外其他人的引用。他引次數應與提供的證明材料一致。
(4)“已承擔或正在承擔的科研項目”處須列出申報人作爲負責人已承擔或正在承擔的國家級科研項目,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
提供附件的注意事項
(1)工作合同或協議應有單位蓋章、負責人及本人簽字,電子版提交掃描件。
(2)海外任職證明材料應有證明人簽字,電子版提交掃描件。
(3)推薦信應有專家親筆簽名,電子版提交掃描件。
(4)應提供關于代表性論著的收錄及引用檢索證明材料,由具備科技查新業務資質的相關機構出具並蓋章。
(5)提交紙質版材料時,申報書與附件合並裝訂。提交電子版材料時,附件應分類整理爲以下3個pdf文件進行上傳:
身份證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①-④)、
專家推薦信 (包括附件材料⑤)、
成果證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⑥-⑧)。
如提供用人單位破格說明或解除協議相關證明材料,請整理到身份證明材料中。
所有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爲2018年7月20日16時。
如有疑問請聯系010-62328623,010-62326889,010-62329356。
來源 | 海創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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