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情結束後,就不能好聚好散嗎?
這名30歲男子就不能。
他因不滿前女友與他分手,威脅前女友說要殺了她,並縱火燒她的住家,還說會把她的裸照和他們做愛的視頻發布到網絡上,甚至潛入她的電郵賬戶,獲取她的個人文件和照片。
他在自己的臉書頁面上等網絡平台公開了她的手機號碼和姓名,並聲稱想要免費性愛服務的人可以與她聯系。
騷擾手段還遠遠不止這些!他闖入她的新住家中偷取物品,並且天天騷擾前女友及她的家人。
前女友最終不堪其擾、報警處理。警方于2017年5月8日致電給男子進行調查。
今年5月31日,這名男子終于上庭認罪。副檢察官Tay指出男子濫用了受害人的信任,並請求法官判男子至少九個月監禁。
目前,男子以$5000新幣保釋在外,6月29日將接受最終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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